※ 引述《tarp (塔普)》之銘言:
: Now新聞
: 隱形眼鏡要處方箋引民怨 柯P:若做不到衛福部應撤公文
: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 台北市衛生局前天宣布,將要嚴格落實「民眾須提供6個
: 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的規定,引
: 發民怨,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0)日表示,今天他
: 有把衛生局找來做詢問,衛生局長說,民國64年當時的衛
: 生署就有這個規定,今年6月8日衛福部又有一個新聞稿要
: 求「買隱形眼鏡要有處方籤」,他跟衛生局長講說,要建
: 立一個新的制度和文化,政府公布法令,是要給民眾遵守
: 的,不是給民眾參考的,「今天衛福部如果自己都這樣講
: 了,那我們就應該做啊,如果做不到,那應該衛福部自己
: 來公文撤回去」。
: 柯文哲下午出席「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成立20周年慶祝大會
: 」,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上述表示。
: 柯文哲強調,「我很討厭,常常政府發布一個命令,只是
: 說說而已,發布就要做,不然就不要做」。
: 柯文哲說,這就是他對這個國家最無法忍受的地方,中央
: 政府發布一個命令,大家看看就好,聽聽就好,那有這回
: 事,「不然你就說做不到撤回去」,中央政府公布一個命
: 令,常常地方政府看一看,有道理就做,有的態度是這樣
: ,他跟衛生局長講說,「這個既然有函文就做啊」!
: 至於是否會讓續戴的民眾放寬,不要這麼嚴格?柯文哲則
: 說,革命分階段的,18歲以下跟第一次買隱形眼鏡,那要
: 處方籤,這個要怎麼執行,會規定下去,一樣犯法還是要
: 處罰。媒體追問,何時上路?柯文哲說,「反正以我的個
: 性,幾天而已」。媒體再問,要如何抓違法?柯文哲又語
: 出驚人說,「反正有很多替代役」,讓一旁的媒事組員趕
: 緊阻止柯再發言。
: 根據台北市衛生局16日與業者召開隱形眼鏡管理規範座談
: 會,表示未來將嚴格執行「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
: 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規定,違者將依違反消保
: 法規定,開罰違規業者6萬元以上、160萬元以下罰鍰。消
: 息一出,引起民眾不滿,認為規定根本多此一舉,實在擾
: 民。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7/20/1754133
我一點也不覺得柯P在擾民(一秒
頂多是處方籤可以用的時間只有六個月太短。
本魯女因為眼睛小,其實也動過好幾次想要戴隱形眼鏡的念頭
然而,家裡的人一直強烈反對
特別是興趣為看健康新知報導的老媽,聽到我想配隱形眼鏡
我們溝通了至少半年,最後達成的共識是:
至少徵詢一個眼科醫師的專業建議再決定。
於是我去找了某個大牌的眼科醫師診所作諮詢
一進去還被罵,因為他還指著看病須知說,他不做隱形眼鏡的視力檢測
(但很神奇的是他提供雷射手術的諮詢服務)
我講明了除了作基本視力檢查外,還想要徵詢戴隱形眼鏡的注意事項
又因為考量到成本問題,所以我本來原意是要在台灣配
然後假期結束飛國外(=超過半年不在台灣)
所以我需要進一步的諮詢與說明
然後醫生就拿出資料夾給我看了。
他強烈建議我:要配在美國配。
台灣不少的眼鏡行包括驗光
但在美國,驗光是一回事,配眼鏡是另一檔事
有些台灣的眼鏡行是驗光&配鏡片一次到位
配隱形眼鏡的話,第一次配完後,要回去作檢查追蹤
沒有問題的話,過兩個月後還是要再回去檢查一次
最後拉長到半年,還要回去作檢查
這樣才能基本的保障眼睛的健康。
沒保險的話,一次Costco最便宜的驗光也要將近$3500台幣
老娘沒錢!就算有錢也花不下去!
$3500*3=$10500,我差不多可以買一台二手的PS3來玩了
基本上在美國,就算突然感冒發燒到40度,
一般人都是乖乖去藥品店買成藥吃,因為他們相信這種病靠免疫力可以解決。
因為看病又貴又不划算,診療費用和藥費貴的跟什麼鬼一樣
當然是買成藥解決最快。
可是隱形眼鏡不是這麼一回事。
法律名文就規定「一定要處方籤」才可以去配,
你殺去眼鏡行跟他們說要配隱形眼鏡,你沒處方簽人家也不敢賣
(除了網路購物以外....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
因為大部分台灣人都好像還是回台灣買)
反而在隱形眼鏡的這部份卻是非常謹慎。
詭異的是,台灣剛好相反。
可是呢....根據我自己的經驗
可能是因為我自己看的醫生都比較老……
我在台灣看眼科醫生,目前還沒看過戴隱形眼鏡的
目前看過的醫生都戴邊框眼鏡。
換句話說,醫生是四眼田雞的居多。
嗯,我看的那個眼科醫師好像是例外,他沒有近視(但應該有老花)的樣子。
你看到那種走在路上戴隱形眼鏡的,大概8成以上都不是醫科吧?
所以,這說明了什麼,我相信聰明的鄉親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