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hion2013 (祝你幸福)》之銘言:
: 不少業者出來哭哭說年輕人不夠刻苦耐勞!
: 薪水低的不做、離家遠的也不做!
: 反正業者哭久了,還不是要提高薪水找員工!
: 薪水就跟股價差不多,要漲就是缺工的時候,業者喊著做不下去時!
: 跌的時候就是有人能忍受低薪摧殘,被慣老闆洗腦成刻苦耐勞領22k
: 然後一天到晚被酸22k...
: 公務員薪水要調了,接著要換平民百姓了嗎?
講到薪水該發多少,我贊成應該有最低時薪,
但應該要取消最低月薪。
講到這個裡由,就必須講我的立論基礎。
一直以來,經濟學裡都分成兩派。
一派是計劃經濟派,就是管制最低薪水。
而另一派就是市場經濟派,就是完全不管制,由供需雙方自由決定。
台灣的薪水市場,還是屬於在計劃經濟裡面,
就是政府制定最低月薪資。
政府跳出來制定最低月薪,表面上看起來不錯,
好像保障了勞工最低薪水。
可是你看細節,會發現很多漏洞可以鑽。
最大的就是衍生出責任制的問題。
這種台灣太常見了,領30k,
每天工作12-14小時的人,可以說大有人在。
結果一比,這時薪比規定的最低時薪還低。
再來,如果政府要協商勞資雙方的月薪,一定又會是一場混戰。
就更不用講很多人都以最低薪資做為招攬人才的基準。
這樣根本看不出來人才的高低優勢,
所以企業又會喪失競爭力。
與此相對,市場經濟有什麼好處?
市場經濟是一個立在勞資雙方合意的基礎,
合則來,不合則去,本來就應該處於這種合理的僱傭關係。
而如果實力強的,更有本錢跟企業談判薪資,
使得勞資雙方的關係更為平等,
也能使企業的競爭力更為浮現。
價格本身是一種平衡,政府充其量是在已知的價格上面做一個調整及規範。
而非去「制定」一個你不爽我也不爽的薪資。
台灣身為一個已開發的經濟體,政策上卻還是很老舊的經濟學思維,
真的應該建議政府修法將這種不合時宜的法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