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22754513 (一步天履)》之銘言:
: ※ 引述《FrankLP (潮騒のメモリー )》之銘言:
: : 本魯鍵盤說明
: : 台日目前是免觀光簽證
: : 1. 每次入境不可以待超過90天
: : 2. 一年不能待在日本超過180天
: : 如果喜歡日本喜歡到每個月都想去
: : 180/12 = 15, 每個月可以待在日本15天
: : 或是一個月待在台灣一個月待在日本~
: : 但若入境日本次數太頻繁+又是單行旅客
: : 很有可能被海關人員攔下檢查....
: 鍵盤回復一下
: 看到這篇我嚇一跳= = 我從來沒有聽過一年累計不能超過180天的規定
: 我現在剛好在日本 一年內已經累計170天 而且還要待到8月底
: 我打電話到日本在台辦事處是說 沒有累計180天這個規定
: 但是有可能是海關自行判斷
: 另外我也請我上司問過日本這邊的單位 他也查過相關的網站
: 確定是沒有任何"一年內累計日期"的條款 頂多就是單次90天
: 我是為了澄清資訊才回這篇文
: 當然我有看到之前ptt的文章
: 是有人經驗分享因為一年超過180天在海關被遣返
: 不過那是2013的文章
: 而且我確定 目前沒有任何正式的條文
: 而且在官方網站上也沒有任何有關的說明(日本在臺協會/外交部/日本入國管理局)
: 有沒有人知道細節可以補充?
各位好,讓小弟不負責任的解說一下為何會有一年不得超過180日的規定吧。
雖說是規定,但也不能算是,正確的解釋是,如果一年超過180天在日本,海關(入管局
人員)有權利懷疑你是來從事商業行為,也有權利要求你提出你是來觀光的證據(基本上
沒人提的出來),畢竟一年有大半時間在日本很難不懷疑你是來從事商業行為的。
所以這時海關可以「從嚴檢查」是否讓你入境(基本上沒有好理由的話,百分之百讓你原
班飛機回台)
該名事主曾經對海關這樣說過
http://i.imgur.com/wvEmIeu.jpg
現在遇到一個「從嚴檢查」的海關,被認定有商業行為,違反了資格外活動許可法,因此
將他遣返。
而這位事主決定七月底再去日本一次
http://i.imgur.com/n3odeHv.jpg
殊不知他被遣返過會在日本海關留下紀錄,小弟預測再度被遣返的機率有九成
有人會說觀光代購不違法,有本事拿法條出來,入管局只會跟你說句,你違反了「資格外
活動許可」這條,就可以直接遣返你。
而且還不受理申訴
代購說句難聽點就是走私賣水貨,哪個國家會准許人走私東西出去的?
代購賺的多就低調點,不要在執法人員(特別是入管局人員、海關)面前說你在搞代購,
事主就是太高調才被入管盯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