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治理人民絕對是依法治理!
說到民主:選舉就已經是民主的表現!
被選出的官員受到相關層級的委員(立委議員)監督.對議會負責.
說到自由: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原則,政府訂定相關法律規定來遵守~
執法機關依法依規辦理維持秩序.新聞自由號稱憲法保障
但保障內容依法律規定.僅保障你有法律條文規定的!
沒有法律條文來保護你的新聞自由~那個人就要三思而後行吧!!
就像人民有遷移的自由~結果投票時幽靈人口被判刑的還不是一堆!
日常生活.住家噪音還不是找警察環保局搞來搞去開罰單!!!
人 權: 維基內容:是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
人權要求「把人當人」,是人的哲學。
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
人權是最核心的自然權利,沒有人權,就沒有自由、平等、民主、憲政和博愛。
法 治: 維基內容:將國家,政府與政治領袖都置於法律的規範之下,
將這個原則作為政治體制的基礎,稱為法治。
在這種社會中,法律是社會最高的規則,具有凌駕一切的地位.所謂「凌駕一切」,
指的是任何人包括管治機構、法律制訂者和執行者都必需遵守,
沒有任何人或機構可以凌駕法律。
這些法律本身是經過特定的立法程序產生的,以確保法律符合人民的集體意願。
法律的制定經由立法院考量各種情況後而訂定實施~
理應包含了民主自由人權的元素在內了!!
怎會還在民主自由人權>>法律?
為了課綱爭議而做越紅線的這些行為~~受到法律應有的對待是剛好而已~~
至於量刑輕重 則交由法院認定~
反正學生師出有名~法院也不至於判太重~
但執法者做這些動作也是應該的!!
這是為了讓社會有一定的秩序可遵守~~
不然天天社會都上演抗議事件~>>天天衝總統府~立法院~台北市政府~
這樣國家不是很亂嗎??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