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捍衛新聞自由 許榮棋控告吳思華、張奇文

作者: cd2401 (嫩狗pk阿)   2015-07-26 12:48:14
: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7-26 12:49:00
蠻樂見鴿子打記者 最好打死
作者: cppwu (肩膀痠痛 ..)   2015-07-26 12:50:00
憲法解釋案看不懂是吧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7-26 12:51:00
"故意半夜翻圍牆進去亂拍直升機各種參數"命案你去拍直升機幹嘛?
作者: haohaobobo   2015-07-26 12:52:00
搶銀行被抓到就是採訪 沒抓到就是共犯李宗瑞當時應該找記者幫忙拍攝的 畫質可能會更好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7-26 12:59:00
你沒聽過擅闖白虎堂要砍頭尼
作者: Rudy (荒野遊俠)   2015-07-26 13:01:00
這樣找個工讀生半夜翻進林志玲家,記者也可以跟進去偷拍囉
作者: ga652206 (Sing)   2015-07-26 13:01:00
不違法為前題吧?拿戰地記者來補腦的真的很弱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5-07-26 13:01:00
是哪台直升機死了要拍直升機嗎?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05:00
你們689最喜歡的數字 釋字689號看一下好嗎???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 689原po這樣有回答到你的疑問嗎?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09:00
跟追是指任何人都有權進入的道路、大眾捷運設施 非辦公室那個是狗仔隊拍明星 明星翻臉告發社會秩序維護法 狗仔去釋憲的情形 拜託狗仔隊都知道不能跑去明星經紀公司辦公室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13:00
所以大腸花那些跟著進去的記者應該通通先抓起來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13:00
跟追 現在這些公民記者比狗仔隊還不如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14:00
上銬送地檢署 侵入公署罪大惡極阿 W大你說是不是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14:00
小罪拉 吸毒的我都整天看只是看不慣這種"獨特"解釋釋憲文的說法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16:00
照這標準AVBS妓者不只跑進行政院採訪還給人家踢垃圾筒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17:00
跟追完全是室外(含大眾交通通行室內)情形 也好拿來講???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17:00
參與犯罪行為餒 怎沒抓起來上銬送地檢署收押?還是豬油時報顏色不對?命比較賤?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18:00
要等告訴阿 侵入住居告訴乃論 在說你又知道TVBS沒經許可?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20:00
反正憲法是黨定的 法務部是黨管的 法律解釋看黨心情啦說你犯法就犯法啦.....無怪某人說是打手???
作者: wuklean   2015-07-26 13:25:00
講法講不過人了喔 下次看釋字認真點 別只會引用
作者: ebabyebaby (西西)   2015-07-26 13:27:00
算了吧XD看的再認真又沒500可領 早點洗洗睡好了
作者: jaeomes   2015-07-26 13:35:00
出發點不同 不能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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