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若不懲處張奇文 鍾年晃:柯P的道歉未免

作者: livewithwind (UKYO)   2015-07-26 13:10:07
※ 引述《Eumenes30 (Eu)》之銘言:
: 所以后
: 大家認清一個事實
: 人不是神,神也不會有求必應
: 自己的權力自己爭取
: 逼死爭取言論自由的人現在能爽檔局長副市長
: 我是不會說他們是打手啦,不過就是權力走狗。
: 所以還是讓警察組建工會,減少一些狗屁倒灶的壓力啦
: 警察依法行事,問題在於某黨筋陰衣法行事,跟衣服一樣
: 需要就穿,不用就脫。
: 不過我相信這建議不會有太多黨工跳出來啦
同意這篇
個人認為從一開始的 誰下令誰負責
到現在的絕對不懲處張
感覺是在說 這件事情上面有人下令
張只是接受這個命令 所以不該因此處罰
接收指揮權的檢察官是誰??
中央跟地方指揮權的劃分又該怎麼處理?
對想扮演中立的北市府來說
追責任歸屬是否會成為偏頗 帶風向 政治化?
而為了被免這種事情再度發生
確認SOP來把之後責任歸屬檯面化
建立警察工會來保護警察
不論是聽誰命令 或是想抗誰命令
對警察人員才有保障 而不是只能當作當權者的魁儡
作者: trada2700 (噴水鯨魚NSR)   2015-07-26 13:11:00
可是暴民不會依照sop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7-26 13:15:00
可是警察可以挔照SOP處理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7-26 13:15:00
警政鼠長?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7-26 13:17:00
站在kmt那一邊逮捕學生 哪裡中立了
作者: livewithwind (UKYO)   2015-07-26 13:17:00
沒人說衝撞體制合法 但執法驅離軟硬度不當也會違法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7-26 13:18:00
有些吱吱真的太急,兩年後統派糞蛆的作亂模式包準精彩
作者: livewithwind (UKYO)   2015-07-26 13:28:00
沒錯 今天如果放任硬闖 明年五月後是否一樣?
作者: KJC1004   2015-07-26 13:31:00
但張自己都說是他指揮的 難道底下的官員扛責就不懲處?
作者: livewithwind (UKYO)   2015-07-26 13:39:00
所以關了余文 放過馬就是正確的?文章1.2句 會不會現在是柯P知道誰下令 只是沒辦法
作者: lotian   2015-07-26 13:43:00
推這篇,先把權責分清,要不然警檢也只是打手底下魁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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