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馮光遠FB:談一件讓我非常憤怒的事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7-27 14:35:18
※ 引述《taiwanyes (宅男)》之銘言:
: ※ 引述《ANSON5566 (討噓達人)》之銘言:
: 請搞清楚計程車司機在服務客人時可以因為客人政治立場跟他不同
: 就嗆客人嗎?言論自由?今天那位司機在工作之餘要在臉書或call in到
: 政論節目痛批馮光遠那是他的自由,但當他在執行計程車業務時他代表
: 已經不是全然他自己個人了,況且他也已經接了馮光遠這個生意單了,服
: 務業從業人員可以在提供服務給客戶的過程中對客人針對跟服務內容無
: 關的問題嗆客人嗎?請問你認為可以嗎?你今天去麥當勞點餐,消費完臨走
: 前被櫃台的服務員用幾近恐赫的方式嗆你的政治立場你能接受嗎?這不是
: 言論自由的問題!這是職業倫理的問題!
哭哭Q____Q
馮光遠在電視上酸人罵人,什麼都可以,只要說這是自己的言論自由,
抹黑、造謠、用盡不入流的言語攻擊政敵,符合鄉民口味,
鄉民聽到整個就高潮起來了。
計程車司機,只是跟馮光遠一樣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
鄉民怎麼就沒有高潮起來,反而壓迫計程車司機的言論自由呢?
八卦板號稱民主聖板不能這樣雙重標準阿!
假如今天計程車這樣罵勝文,大概在八卦板乙經被推爆了,嘖嘖。
本人譴責馮光遠這種惡行,侵害、迫害計程車司機的言論自由。
作者: HappyKH (KH)   2015-07-27 14:37:00
這並不能類比,您的戰力有點弱。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5-07-27 14:37:00
我先 你是非不分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07-27 14:38:00
同樣的馮光遠也有客訴的權利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5-07-27 14:39:00
言論自由不是要人無條件認同啦 馮也被告過啊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07-27 14:41:00
酸人和恐嚇也搞不清楚, 果然無下限啊!
作者: umi74 (台灣老大哥)   2015-07-27 14:42:00
這個老廢人平常愛酸人被嗆幾句就在那邊靠北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5-07-27 14:42:00
噗噗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5-07-27 14:42:00
你不過就是眼紅國寶級白目又濫用言論自由嘛…
作者: CcYotsom (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2015-07-27 14:42:00
你的下限??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5-07-27 14:42:00
內文說計程車司機的言論自由 推文說被濫用言論的人攻擊
作者: thejam (Down In The Tubestation)   2015-07-27 14:42:00
今天你坐計程車後座講手機說晚餐要吃麵 司機跟你說吃麵不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5-07-27 14:43:00
你可不可以統一一下立場?還是說我們也不用花時間理你了
作者: thejam (Down In The Tubestation)   2015-07-27 14:43:00
好該吃飯 你會不會覺得司機莫名其妙?放大十倍就是馮遇到
作者: idolater (strawberry of Wrath)   2015-07-27 14:44:00
先搞清楚甚麼是言論自由,甚麼是可受公評的事,甚麼是恐
作者: thejam (Down In The Tubestation)   2015-07-27 14:44:00
司機的職業道德不該對客人的隱私做評論
作者: idolater (strawberry of Wrath)   2015-07-27 14:45:00
嚇威脅再來談好嗎?
作者: elaine2376 (輕盈高跟鞋)   2015-07-27 14:45:00
根本一碼歸一碼,去麥當當店員當面罵很噁心很吵也ok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5-07-27 14:46:00
原來是個中文沒學好的…我來舉例:給我小心點<這叫恐
作者: elaine2376 (輕盈高跟鞋)   2015-07-27 14:46:00
所以您佛心來著,司機聽你講電話後批評你都可以接受?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5-07-27 14:47:00
嚇,懂? 無下限<形容你 可以了嗎
作者: elvissheng   2015-07-27 14:49:00
其實蠻有道理的 老玻璃心愛嗆人 被嗆幾句就崩潰了說不定人家司機根本不在意呢 只剩老草莓一直在那哭
作者: grandwar   2015-07-27 14:50:00
嗆人的需要在意嗎?
作者: elvissheng   2015-07-27 14:50:00
"談一件讓我非常憤怒的事"光這句就知道他很廢
作者: grandwar   2015-07-27 14:51:00
搶匪又不需要擔心自己殺了誰
作者: pelu (不敗的戰神)   2015-07-27 14:51:00
跟這裡的人講道理沒用的 這裡只看顏色
作者: jrockman (Composer)   2015-07-27 14:52:00
你懂什麼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就是罵支那豬的時候才有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5-07-27 14:52:00
elviss你扮演救命的稻草哩…
作者: grandwar   2015-07-27 14:52:00
別忘了彭婉如事件啊 計程車司機會幹出啥誰知道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7-27 14:53:00
酸不在場的第三者,和恐嚇自己的客戶,你好像無法分辦這其中有什麼不同?
作者: jrockman (Composer)   2015-07-27 14:53:00
罵我們大閩南貴族 你就等著被人肉 臉書被灌爆吧
作者: grandwar   2015-07-27 14:53:00
當時在場只有馮和那司機 我覺得馮不直接報警都算好了要是我就直接報警了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7-27 14:54:00
這篇剛好留下來讓人看看689的判斷力是如何的低落XD
作者: elvissheng   2015-07-27 14:54:00
嗆人不會在意? 看老草莓發FB嗆司機還是在意得不得了啊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7-27 14:55:00
689:只要是藍的,恐嚇自己的客戶是被允許的 ^_<
作者: grandwar   2015-07-27 14:55:00
司機也很在意啊 出來去暖FB上還很多9.2支持呢取暖
作者: gaduoray (☆嘎多魯蛇★)   2015-07-27 14:56:00
奇文共賞XDDDD
作者: jrockman (Composer)   2015-07-27 14:56:00
看到沒 馮沒報警已經算很仁慈了 你一個司機怎可以跟
作者: dr1988 (年輕真好!?)   2015-07-27 14:56:00
你的觀念錯了,去餐廳吃飯被服務生罵算言論自由?簡單的道理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5-07-27 14:58:00
講半天還是無法回應馮也被告了這件事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7-27 14:58:00
計程車司機在工作時恐嚇自己的客戶,這專業何在?
作者: backid ( )   2015-07-27 15:00:00
怎麼這麼笨 = =
作者: patato2 (㊣裁判殺手熊㊣)   2015-07-27 15:01:00
馮沒有限縮司機的言論自由喔
作者: comedian14 (笨)   2015-07-27 15:01:00
他憑什麼「警告」客人?好大的架子
作者: phantasm ( )   2015-07-27 15:04:00
我警告你不要把這麼髒的文章PO在八卦板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7-27 15:06:00
看到司機被公司解約,原PO心痛嗎? XD要不要打電話去大車隊抗議啊?
作者: tenorlan (米米嵐)   2015-07-27 15:12:00
你好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7-27 15:15:00
對大車隊的處置有意見嗎? 去抗議啊?照你標準,你在這不准馮表示意見,不就侵害馮光遠的言論自由?你當然不敢有意見,因為大車隊的處置十分之恰當~~^_^馮光遠好可憐,PO個FB都要P5555同意....
作者: shy2260 (^_^)   2015-07-27 15:24:00
司機住海邊?手髒不髒關他什麼事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7-27 15:24:00
請問馮光遠哪裡侵害司機的言論自由阿XDDDDD?是用客訴代表不滿意他的服務 怎麼扯到言論自由XD然後上網po臉書說遇到糟糕的司機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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