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社團打工一族
似乎是某個新書發表會要找人頭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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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gnSaWwm.jpg
http://i.imgur.com/VjqZ6EW.jpg
網友提醒低於子法定工資犯法,但還是義正言辭的覺得給你一百是你的賺到。
謝主隆恩啊!
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2015-07-27 18:25:00
資方不意外,信不信還是會有人報名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5-07-27 18:26:00幹嘛這樣 反正也不會有傻子去應徵
作者: amphiprion (鋼鐵毛毛蟲) 2015-07-27 18:26:00
還是有奴才會去
作者:
quickey (色肥宅)
2015-07-27 18:26:00趕緊謝主隆恩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7-27 18:26:00
這個大概連保險都沒有吧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7-27 18:27:00領不合法薪水的人,該用違反公平交易法起訴才對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07-27 18:28:00慣老闆
剛剛在人行道上有人騎車我跟他講人行道不能騎機車 他還是不理我繼續騎 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5-07-27 18:28:00這不可取,但悲哀的是,一些明知道違法的人還是應徵了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7-27 18:32:00說車馬費啊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5-07-27 18:33:00如果去那邊有冷氣吹又有錢領我覺得還好,反正又沒幹嘛..
作者:
GSHARP (Mr.Q)
2015-07-27 18:34:00就是有白癡會去啊 資方慣性違法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robinyu85 (台灣萬歲) 2015-07-27 18:36:00
支持的都是奴 管你多輕鬆最低工資就是得遵守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5-07-27 18:36:00
都120了 應該還是有笨蛋會去
作者: Nravir 2015-07-27 18:42:00
所以說這可以檢舉嗎!?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5-07-27 18:53:00啊就一堆白痴報名 低薪真的是自己做賤自己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5-07-27 19:15:00猜測一下,跟主辨單位拿車馬費再發打工薪水,賺差額?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5-07-27 19:18:00不會請終極志工嗎?
作者:
howshaw (俺只是路過的☂)
2015-07-27 19:24:00還是會有╴╴去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5-07-27 19:41:00如果真的沒幹嘛 說車馬費就解套了
作者:
akb24 (marchbo)
2015-07-27 19:53:00黨工都有五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