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來討噓的
1. 無限上綱的採訪自由權
2. 知法犯法的學生
這剛好是我的地雷,也是鄉民們以前的地雷
因為是反課綱學生,所以違法就有人挺? 採訪自由就可無限上綱?
教育局違法你們就可以跟著違法?
現在是大家發現集會抗議無效用,所以想走偏門
但我看不出夜闖教育局的意義,是要恐嚇對方人身安全嗎?
我們看一下張奇文的回應: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張奇文回應一肩扛,稱是他下令,但是接獲教育部報案提告,警方現
場逮捕現行犯,他現場請示檢方,檢方稱教育部提告就要依現行犯提告,所以他個人在現
場就下令逮人上銬。
檢察官指示逮捕符合侵入構成要件的人,而警察沒有裁量權
現在記者主張他們沒進部長室,因為部長室確定為非公共場所 (進去了就確定違法)
而"夜晚上鎖的教育局"是否為公共場所為爭議點
記者有沒有進入部長室也還要再調查
(他們說沒有就沒有? 沒調查過就定案?)
其他還有警方"阻卻違法"的權利 所以警方也可能因職務上需求而有爭議
這件事很複雜 檢方都還沒說記者沒違法了
鄉民直接判定警方違憲?
再回到柯和警方那
前面有提到,檢察官指示逮捕符合侵入構成要件的人,警方照檢方要求抓人
那柯要拿哪一條去懲處張??
警方因為聽(中央)話而被(地方)懲處??
因為鄉民和媒體說警違憲??
檢方判定呢?? 法院判定呢?? 法官或律師解釋呢?
你們最愛的程序正義呢?? 調查報告呢??
先不論警方是不是KMT的打手,你們告訴我要拿什麼懲處張??
最後 我想看現任律師和法官的見解 囧
那些人發言都蠻小心的...
目前找到這兩個人,有其他人的也推薦一下啊
1.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 (逮捕記者違憲違法)
https://goo.gl/jic9dc
後面的回文也可以看一下
https://goo.gl/fgqEQU
https://goo.gl/CbtNfl
2.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 (複雜不輕下定論)
不應該以一句新聞自由,就合理化記者的行徑;
更不應一句依法行事,輕忽警方違法可能性。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7250187-1.aspx
好了 給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