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郁慕明告李登輝賣台 高檢受理

作者: mited (太郎)   2015-07-29 14:43:15
: 郁慕明27日上午在律師徐履冰、林美倫、陳麗玲、張宸浩等人的陪同下,前往高檢署門口
: 按鈴申告並遞交刑事告發狀,告發李登輝涉嫌觸犯《刑法》104條外患罪。
: 郁慕明指出,李登輝在1996年擔任總統期間,明確指出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不料,
: 李登輝在卸任後,2002到2015年卻多次宣稱,釣魚台是日本領土,否定了自己的過去,他
: 要問李登輝:「你誠實嗎?」
: 郁慕明並痛批,李登輝出賣台灣、出賣中華民國,任何一位中華民國國民,皆有衛國護疆
: 之責。他強調,「捍衛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這是不分藍綠與統獨立場」。
雖然郁老口口聲聲說釣魚台是中華民國的
但以下兩個言論很有意思
2012年8月25日
http://tinyurl.com/ogojkec
郁慕明呼籲兩岸聯手保衛固有領土,也歡迎中國大陸把釣魚台當做靶場,郁慕明說:『(
原音)馬總統說兩岸不要一致聯合起來抗日,抗什麼日啊?我們不是抗日,這是聯合起來
保衛自己憲法上所定的固有疆域,所以我也呼籲大陸把釣魚台當為軍事演習的靶場』
2013年12月9日
http://tinyurl.com/ozqtktf
郁慕明觀察站
當初率先畫防空識別區的老美,現在出來指責別人,還列「三大罪狀」!
問題是,美國把區域不穩的責任都推給中國,公平嗎?中國大陸本來都已說了「擱置爭議
,共同開發」,是誰先破壞現狀,宣布將釣魚台「國有化」呢?美國怎麼不出來也列個幾
大罪狀呢?
難道要中國人放棄釣魚台主權,才叫做「維護和平」嗎?
FB備份:http://i.imgur.com/3eU3mGv.jpg
請問以上兩個言論依照新黨的邏輯,是觸犯了刑法上甚麼罪名?
作者: Conniiiie   2014-07-29 14:43:00
%%%%%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5-07-29 14:44:00
難道內亂外患罪已死嗎 我們跟中國已宣布停戰了嗎?
作者: WarnLeadwar (F2P=P2W)   2015-07-29 14:44:00
他不就強國人? 這種言論稀奇嗎?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5-07-29 14:44:00
想告自己做功課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5-07-29 14:46:00
反觀通共退休將領 還不能被告內亂外患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5-07-29 14:46:00
郁慕明:一國兩制沒什麼不對 http://goo.gl/Vmr9FJ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5-07-29 14:46:00
只能說很無奈~憲法就卡在那裏
作者: bestguy (壞人)   2015-07-29 14:49:00
憲法的領土還包括匪區哩 政府是不是該收一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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