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的
重機當然不危險阿
危險的是開汽車的
前幾天開在快速道路 剛好碰到幾台重機
都在那邊鑽來鑽去 他媽的
很怕撞到好嗎 到時不是過失致死 不然就是過失重傷
只要重機一出現 開車的都必須放慢速度讓你先鑽
幹
你當然覺得不危險阿
我是怕的要死
※ 引述《whatzup1124 (月巴)》之銘言:
: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銘言:
: : 前文恕刪
: : 重型機車上國道
: : 姑且不論台灣高工局與其他國家高速公路管理單位的差異
: : 想請問
: : 重機該如何攜帶警示標誌上路
: : 以便在發生事故時於前方一百公尺放置標誌來提醒其他用路人
: : 以及
: : 當發布高乘載管制時 重機該採取何種因應措施
: 警告標示不是什麼問題吧
: 做個折疊的塞在車子角落啊,規則是人訂的
: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 國外很多機車的方向燈都整合到尾燈
: 啊 只有台灣規定要弄出來
: 那車商不就乖乖把你弄出來了!
: 話說,小魯愚笨
: 問一下。
: 如果發生拋錨或事故,那警告標示應放在60-100公尺處(國道上)
: 那,走100公尺不是有點危險嗎,感覺會被後面衝來很快的車子撞到吧?
: 還是說放在路肩,好像是 這樣很合理
: 但是可能會沒看到啊,阿不就沒有警示淨空車道的意義,還是蓋危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