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gojuju55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反課綱生林冠華自殺 最後談話:做對的事為何會被起訴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反課綱微調北高發言人林冠華驚傳在家中自殺,他的母親向警消表示,兒子昨天心情低落
: 深,遂與他一直聊到今凌晨2時許,勸他不要那麼執著,以為已經沒事了,怎料今清晨發現
: 兒子房門打不開,趕緊通報119求助。
: 林冠華的姊姊則表示,弟弟這幾天都悶悶不樂,曾與他聊過反課綱一事,弟弟說課綱維調
: 有問題,為何不能去爭取,明明他做的是對的事,為何會被抓,很擔心自己因此遭到起訴
: 。(突發中心莊淇鈞/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JT6pxP
: 5.備註:
……有人說他作的事不對嗎?
他作主張求是對的,但是行為犯法而已。
兩者有相違背嗎?
有人老是把民主跟法治混為一談,
民主是民主,法治是法治。
北韓那麼不民主都有法律了,
只不過法治是他們上面的人說了算。
回過頭來,民主有時候本來就會跟法治相對立,
所以民主有時候得衝撞法治。
這是不得不為之惡,但相對的就是,敢作就要敢當,
不論你的出發點是什麼,出了事就是得承擔起相關的責任。
這很合理吧?
印度聖雄甘地的不合作革命、黑人運動的霸占咖啡廳白人座運動,
在當時的法令下就是種不合法治的行為,
但他們為什麼願意作,而且肯作,因為他們有考慮過,
知道這些事的風險,而且事後也負起了相關的責任。
就像馮光遠,他敢說敢言敢衝,但被人告了而且法院判了他刑,
他明明很不服氣,但還是扛起了相關責任,就是去服了刑,
當起了更生人。
人家就是條漢子,敢作敢為,這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而不是衝了之後才擔心這個擔心那個。
仔細思考後再行動,否則就不要衝。
學生的本分就是學習與思考、實踐與檢討,而不是死讀書。
就這件事來說,我覺得他們倒是有盡到自已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