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一審宣判 澎議員當選無效
澎湖縣議員陳百川,因涉嫌在去年底地方公職人員五合一選舉時賄選遭檢方起訴,澎湖地
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陳百川違法公職人員選罷法之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
月,未扣案交付賄賂給翁淑美的三千元連帶沒收,褫奪公權四年,同時亦判決當選無效。
陳百川表示:「還不太清楚,要找律師研究看要怎麼處理。」依地方制度法,議員陳百川
一審有罪就先被停權,雖不能執行議員職務,但研究費還能照領,等二審定讞才會被解除
職務,再依法遞補。
至於同案涉案人翁淑美則因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四年、褫奪公權三年
,並向國庫支付新台幣二十萬元。而收受賄賂的吳文再,則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褫奪公權一年。
澎湖地檢署辦理103年地方公職人員五合一選舉查察賄選,截至目前為止成績如下:
議員吳文相,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4年。當選無效。
議員顏嘉弘,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2年。
議員陳百川,有期3年4月,褫奪公權4年。當選無效。
鄉代表
陳凱宏(白沙鄉) 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肆年。當選無效。
許友峰(西嶼鄉) 當選無效
呂福能(白沙鄉) 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拾萬元,褫奪公權
肆年。當選無效
里長
陳有用(前寮里) 有期徒刑4月,褫奪公權2年。當選無效
陳安國(山水里) 有期徒刑4月,褫奪公權2年。
黃文福(菜園里) 當選無效
(許逸民/澎湖報導)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30/65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