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B5566 (/人◎ ω ◎人\)
2015-07-31 08:04:41三立新聞
「政府配給我們住!」警察宿舍被佔 警眷:給我錢我才要走
記者翁崇文、朱韋達/高雄報導
高雄市的警察宿舍以前提供給警職或警官使用,但後來當事人退休或過世後,警眷卻一直
沒有搬遷,共有16戶被佔用,時間長達二、三十年,儘管警察機關也限今年十月底搬遷,
不過警眷卻不認為是佔用宿舍,而是當初政府配給,他們不諱言要搬可以,但要按坪數給
搬遷費和補助費,民眾聽了認為很不合理,應該要用強制手段搬遷。
警眷葛太太:「這房子都壞了、都不好了,只要一下雨我們就很擔心。」年過半百,每天
頭髮都要梳得漂亮、抹上淡妝,她是高雄縣市合併前葛姓警官的遺孀,住在鳳山的警職宿
舍已經過了近一甲子
警眷葛太太:「這房子不是我來給你佔有,他現在說我們佔有,不是我來佔有,是你們配
給我們住。」雖然是日式平房住宅稍嫌簡陋,但環境清幽甚至還配有工友住的房間,一個
人使用六十幾坪,是鳳山警職宿舍佔地最大的一戶。
民國八十四年先生過世後,依法她必須搬離宿舍,因為這隸屬於國有財產局,但葛太太沒
有離開,每個月只付水電費一直住下來。警眷葛太太:「你要收走可以你要給我錢,你要
給我錢我才可以走,不然怎麼走?」
不認為自己佔用宿舍,葛太太說得很白,要搬可以就是給錢,搬遷費和補助款按坪數算。
10坪或10坪以下都算10萬塊,超過一坪加一萬,以葛太太60坪來說就是要60萬。民眾:「
看是要強制執行還是要怎樣,不然怎麼辦?」
其實民國九十五年警局曾經統一以搬遷費12萬、補助費20萬,加起來共32萬,要求所有警
眷搬家,不過對方拒絕後政府決定不再協調,一毛錢也不給,目前在高雄市的警察宿舍共
有16戶被佔用,時間長達二、三十年,警察機關也限今年十月底搬遷,再不搬祭鐵腕打官
司一一催討。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7546
作者:
fungling (網路上的好鄰居)
2015-07-31 08:06:00MgCuLiZn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31 08:06:00搭官司感覺會勝訴耶,和平公然佔有逾20年了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15-07-31 08:07:00不動產喔!不會取得所有權
作者:
notea (QOO)
2015-07-31 08:07:00三寶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7-31 08:08:002樓,未登記不動產才適用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5-07-31 08:08:00一個人60坪 2.30年 賺翻了吧租金都百萬了
作者: bear123 2015-07-31 08:08:00
大概又是就地合法
作者: l4511760 2015-07-31 08:09:00
標準據為己有
作者:
Obiwan (ψ-(._. )> (筆記))
2015-07-31 08:09:00這也是佔領,不能派霹靂小組拍肩驅離嗎?
作者: Bruney 2015-07-31 08:09:00
這才是釘子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7-31 08:09:0084…1995年耶?!太誇張了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5-07-31 08:11:00讓你住又不是你的
作者:
A694 ()))((()
2015-07-31 08:11:00莫名其妙 什麼邏輯
作者:
killloli (別叫我蘿莉控 囧)
2015-07-31 08:12:00這種人真的是毒瘤..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07-31 08:12:00
這種各縣都有... 真的都發錢或讓你不能修住到房子垮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31 08:13:00依60台上4195判例,可以辦理地上權設定登記,就能續住了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5-07-31 08:13:00以後租房子大家都來玩這招好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7-31 08:14:00刁民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7-31 08:14:00噁心的嘴臉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7-31 08:15:00未登記僅影響得否取得所有權,不影響地上權取得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07-31 08:15:00幹,實在無恥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5-07-31 08:15:00警眷自己這樣搞佔領都對,阿其他人麻煩到警察就都不行
作者: p1227426 (詹) 2015-07-31 08:17:00
跟她要房租 就會怕了拉
作者: kenro 2015-07-31 08:18:00
警機關直接要打官司了 這樣長期佔用不對
作者: taimu (?) 2015-07-31 08:19:00
甚至還要按市價追回房租才對吧= =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19:00年過半百的遺孀還可以在這邊住了一甲子 真的是很厲害
原來房子住久了就變你的 改天喜歡哪裡就去住住免錢的 住個幾十年就變你的 要趕你走還要給錢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5-07-31 08:21:00挖...果然高雄顏色是正確的...我順風而行!!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5-07-31 08:25:00高雄的日常
作者:
frontnf (中肯文製造機|專門電魯蛇)
2015-07-31 08:26:00我們家附近也有不還的,之前一直吵,台灣人不意外
作者:
ray08tw1 (djshonghwen)
2015-07-31 08:28:0050+60 110歲還死要錢 幹你的87三寶 87記者
作者: u8803023 (河馬) 2015-07-31 08:28:00
斷水電+討房租 !!!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30:00markban不要亂教 時效取得地上權不適用本案
作者:
GimO (Gimo)
2015-07-31 08:30:00高雄真幸福
靠杯 地上權是三洨 土地政府的 房屋又不是警眷蓋的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31:00sonnight說到重點 除非那房子是婦人自己蓋的 有產權證明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5-07-31 08:31:00吸血寄生蟲
作者:
Hanlin (出錘天王)
2015-07-31 08:32:00不然只算不當得利 只是政府大概只能追討回五年租金而已
作者:
A694 ()))((()
2015-07-31 08:32:00到時候驅離 又吵又鬧 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7-31 08:32:00死阿婆不快死一死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7-31 08:32:00這個法律基礎和時效取得地上權不同
很多啊 以前讀桃高 學校理面有民宅 好像也是退休教師這個案例跟法拍屋的海蟑螂差不多意思吧
看到這種案子覺得恥力像她一樣高過一輩子好像比較快樂
作者: Levelmax99 2015-07-31 08:39:00
無恥
作者: doggy0705 (藍小鯊) 2015-07-31 08:39:00
刁民,吃相難看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7-31 08:41:00刁民
作者:
kkkk001 (4k)
2015-07-31 08:42:00台北也有阿 又不是只有高雄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07-31 08:43:00鐵票耶 快動用第四預備金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7-31 08:45:00強制驅離啊 垃圾蛆
作者:
LinFan (綠島耕作)
2015-07-31 08:47:00公有地不能主張時效取得 最好叫他滾再一併追討不當得利
作者:
kkkk001 (4k)
2015-07-31 08:51:00只能討五年喔~~~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7-31 08:56:00可惡的反課綱學生 連警察宿舍都要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