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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
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換句話說,每年
計有3日生理假不併入普通傷病假計算;另無論併入及不併入普通傷病假,生理假期間工
資均減半發給。且受僱者為生理假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扣發全勤獎金。
本魯非女性,推測女性生理期是這種現象:
排卵週期裡有特定日子會感到身體不適,其程度是會影響工作效率,
周期約為一個月一次,因此法定女性可以有生理假。
同理,男性精子製造速度約為 3~5天,也就是從空到滿最快只要72小時,
其間產生的性慾也會讓男性感到煩躁、身體不適,
進而影響工作效率,為何男性沒有法定生理假呢?
依我之見,基於男女平等,男性應有法定生理假,
且不同於女性一月一次週期,男性為3~5天一次,取其平均值4天,
一個月以30日計算,30除以4約等於7
也就是說一個月應可以請生理假7次,其間薪資比照女性辦理,
這樣才能落實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