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隨機開車門砍人,反被車主撞翻

作者: baumen (baumen)   2015-08-03 07:52:49
影片上看來  應該不是尋仇 被害人並不像認識加害人
比較像是隨機砍人 
或是加害人認為車主停在路邊害他差點撞到 但是加害人有刀 比較像隨機砍人
很多人說甚麼殺人未遂  有人說防衛過當  有人說很難成立正當防衛
假設今天對方是強盜或是竊盜 被害人被偷被搶  妳不從後面給她撞下去
還沒等警察來  對方可能就跑掉了
不覺得撞下去有甚麼問題
侵害生命法益>侵害自由法益>侵害財產法益
上面例子是侵害財產法益
但今天是侵害生命法益 舉輕以明重 妳不去撞他 對方就跑了
應該不會防衛過當
※ 引述《qetwry (qetwry)》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liyang.wang.756/videos/871898616233890/
: as title!
: 又有白目, 騎機車追殺開車的是頭殼壞掉嗎?
: 車主太屌了..直接撞上去!!!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8-03 07:53:00
看騎機車的一幅有毛病的臉
作者: laal (艾維斯)   2015-08-03 07:53:00
官司是一定要打的,律師是一定得請了@@
作者: abnerli (Abner)   2015-08-03 07:55:00
是我也會撞zz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8-03 07:56:00
傷害罪起訴罷了,告不告的成,要看法官的腦戴
作者: giunrz (一條魯蛇)   2015-08-03 07:56:00
沒撞下去 說不定會出人命
作者: Mitty5566 (白日夢冒險王)   2015-08-03 07:57:00
有情侶夜遊被強姦的不還手等強姦?
作者: dioxin125   2015-08-03 07:58:00
別忘記這裡是鬼島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8-03 07:59:00
甚麼強姦,是輪姦,在新竹發生過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5-08-03 07:59:00
到最後 我很懷疑法官的智商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5-08-03 07:59:00
你空手對刀子都可能防衛過當,何況這影片還隔著一層鐵皮車殼,這官司有得打了…
作者: bearhwa (文字暴露狂)   2015-08-03 08:01:00
法官:他都要跑了,表示你當下已無危險,居然還要撞他?
作者: imac100 (岩井俊二)   2015-08-03 08:03:00
鬼島法律是保護壞人用的 像這你只能事後報案 不能去攻擊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8-03 08:03:00
他沒跑,是違停在禁止機車車道上,後車煞車不及.....
作者: baumen (baumen)   2015-08-03 08:04:00
法官可能會說 都知道車牌了 不該撞他 警察一定抓得到問題是 對方都拿刀了 可能騎贓車 他跑了就抓不到他了當然要撞  以上是被害人辯護律師
作者: uuus20022002 (= =)   2015-08-03 08:05:00
撞得好 以防它再去砍人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5-08-03 08:08:00
車主是對的 為民除害 如果他有事 台灣真得是鬼島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03 08:08:00
只要證明機車有煞車 搞不好撞他就能解套
作者: isa (流浪的季節)   2015-08-03 08:11:00
誠如樓主所說,生命法益最大,今天汽車車主已經逃離了,且無立即生命法益傷害,但是卻刻意撞上機車,傷害了對方的生命法益,恐怕是傷害罪機會最高,主觀客觀構成要件都成立了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8-03 08:12:00
鍵盤司法官widec書讀完沒 快回答我哪個法條是開槍才算正當防衛 林北一直在等你回答耶
作者: qq955166 (*~阿豪~*)   2015-08-03 08:16:00
肯定被起訴的
作者: mithuang (阿明)   2015-08-03 08:19:00
你說的合理,但這裡是鬼島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8-03 08:23:00
絕對防衛過當更甚者法院認定沒有防衛意思
作者: Dick1500 (微笑小球)   2015-08-03 08:26:00
官司一定有的打,但在鬼島遇到拿刀隨機砍人誰的問題???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8-03 08:34:00
正當防衛,使他失去拿刀逼車砍人能力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8-03 08:35:00
不不 … 台灣正當防衛標準很嚴格標準就是你要被逼到沒辦法只能這樣做才能自保以前有歹徒打劫情侶強姦女生好像懶叫被咬了 有機會可以跑 結果男友不爽撿起刀子多補幾刀 後來就進監獄去蹲了這個影片看起來汽車還很有餘裕 而且是故意撞的
作者: zeyi (澤伊)   2015-08-03 08:38:00
你這篇在寫啥阿?為了防止脫免 , 就合理化攻擊?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8-03 08:39:00
看起來汽車駕駛很不樂觀
作者: herro760920 (小希)   2015-08-03 08:40:00
影片太明顯了,在那砍那麼久,而且車子也能甩開凶手。都報完警了,還刻意彎過去撞人,兩邊都很有問題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8-03 08:41:00
雖然我也覺得撞的好 應該撞 可是汽車駕駛這下慘了 唉
作者: isa (流浪的季節)   2015-08-03 08:43:00
正當防衛跟緊急避難是可以作為阻卻違法的理由,但是像樓主說的是無法成立的,請查一下構成要件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08-03 08:44:00
正當防衛近年有成功的 只有一個案例是警察被精神病拿刀撲到身上才開槍有成功吧?!!
作者: unter (howard)   2015-08-03 08:46:00
某w一直被追殺…,快笑死
作者: koiopolo2 (K)   2015-08-03 08:48:00
開槍可能多開一槍就算過當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08-03 08:49:00
車門沒被開 玻璃沒打破 也沒趴在前檔 只是砍砍車體 客觀上都很難主張有達生命危險
作者: gn00063172   2015-08-03 08:50:00
連警察開單追太久都會被法官判理虧,這有點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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