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酒駕一直針對那些心智年齡沒成年的成年酒鬼去定,
我覺得意義真的不大。
小弟我剛好在建築業,
認識一大堆工地包商,
裡面一堆人天天喝從早喝到晚沒一個正常,
被罰被關被吊照的大有人在,
酒照喝車照開,
抓到怎麼辦?
反正做包商的有的是錢關就關,
生意照做錢照賺,
柯p的那套戒酒理論只是針對有酒癮想戒的有用,
針對包商這種工作環境天天在喝也沒想過要戒的一點用都沒有。
我覺得幫這些酒駕慣犯上電子腳鐐還比較有用,
警察定期去巡,
然後重罰提供給這種慣犯酒精飲品的店家或朋友,
(把現行對於酒駕的處罰改罰提供酒精飲料的人)
搞不好還比較能夠改善這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