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ading (heading)》之銘言:
: 好啦 專家說話了 正解在這裡 ......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課綱已經於8月1日正式上路,但其中仍然存在不
: 少問題,歷史學者今批,新課綱把「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是亂調,是不
: 符合歷史學專業。
: 台灣大學歷史系周婉窈在臉書批,此次的課綱「微調」是黑箱、外行和違反程
: 序,此外周婉窈也提出「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的爭議。周婉窈說,檢核
: 小組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用詞把原課綱的「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所
: 以「原住民族」是要經官方核定的民族,就只能寫目前官方認定的十六族。
: 周婉窈說,在歷史敘述或敘事上,一般會用「原住民」,而非「原住民族」,
: 主要是歷史描述會盡量契合過去的情境,此外周婉窈批,檢核小組外行不專業,
: 自以為是地隨便更改用語,且因為課綱用語是具有規範力,所以它會決定教科
: 書如何寫。
: 周婉窈表示,寫此文章的用意是要讓社會大眾瞭解,他們批判僅止於歷史課綱
: 概念使用的層次,並未涉及當代的情境。
我覺得周教授對於原住民基本法的認定有問題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30003
第 1 條
為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
關係,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族:係指既存於臺灣而為國家管轄內之傳統民族,包括阿美族
、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
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及其他自認為原住民族並經中央原住
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二、原住民:係指原住民族之個人。
原本我以為只有對"原住民族"進行法律名詞定義
沒想到查過以後才發現其實也有對"原住民"進行定義
如果說課綱改成"原住民族"就必然是要符合法定要件
也就是目前行政院原民會所認定的十六族
http://www.apc.gov.tw/portal/docList.html?CID=6726E5B80C8822F9
那麼課綱使用"原住民"是否也該符合法律的定義?
僅僅是指個人
僅僅指個人的"原住民"法律定義適合放在課綱裡面嗎?
若從周教授的反對的理由來看
我覺得這也該認真思考
到底是要放大"並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說"原住民族"範疇太小,台灣原生原住民的族群不只16族
還是要放大"係指原住民族之個人"
說"原住民"範疇太小,台灣原生原住民是具有族群聚落的事實的
個人認為"原住民族"與"原住民"的爭議
周教授應該以台灣史學的角度切入
說明過往使用的範例都是如何
過去的官方文件使用的是甚麼代詞
並加以說明不該引用"原住民基本法"作為調整課綱的理由
因為不論用原住民還是原住民族的法律定義
都難以切合過去的歷史事實
這樣可能會比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