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nyen (我沒有暱稱)
2015-08-12 15:09:55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臉書粉絲專頁轉錄新聞 媒體怒提告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臉書粉絲專頁轉錄新聞,遭到媒體提出違反著作權告訴!
基隆市一名48歲羅姓男子經營粉絲專頁有成,擁有3萬多名粉絲,不時在專頁上轉錄媒體
新聞,包含圖片、文字等內容,並放在自己開設的網站上,供人瀏覽。
《聯合新聞網》得知後,發現羅男自前年8月至去年6月間,轉錄網站上的新聞內容,涉及
違反著作權法中的擅自重製及公開傳輸,已侵犯著作權,去年8月依此提告。
羅男今年初則指出,《聯合新聞網》一名邱姓女記者,報導時引用自己的競選漫畫,亦涉
嫌違反著作權法,反告邱女。
檢方認為,邱女當時已善盡告知義務,無實質惡意,予以不起訴:而《聯合新聞網》對羅
男的告訴,雙方後已和解,《聯合新聞網》撤告,因此亦不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08512
5.備註:
請問轉貼新聞到底有無違法?
各大新聞網站下方著作權不是都註明「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若是這樣八卦版鄉民轉貼的新聞都未經過授權,都屬侵權行為?
有法律專家可以說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