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回文,為調整版面而數次修改請見諒)
對原po提到的"法官問題"滿好奇的,
節錄部分文章如下:
法官們,請不要再問學長姐好!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4438
「司法官的產出來自同樣的考試制度及訓練所,司法官訓練更強調尊重學長姐的『倫理』
,日後升遷須憑藉上級審法官考評,加上法官不願承認誤判,為求自保形成彼此包庇判決
情形,都是現行干涉法官獨立審判的嚴重問題!」
這些真的是事實嗎?依據呢?
文中只看到作者的指控,
卻看不出來作者這些指控的依據為何,
(只從尤律師的說法嗎?)
不就等於判決不附理由?
不知道原po(即司改會)可否提供更詳細的資訊來源,
否則以上開這些沒有依據的說法,
直接推論「法官負責的對象(只)是上級審的學長姐」,
是否太不負責了?
又未嘗不是對法官的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