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被汙名化了,其實歐美各民主國家絕大部分法案都是協商出來的(而非表決)
可以看一下姚老師的節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GysbCj4fqE
從37:50開始講政黨協商
協商式的民主,其實全世界都是,所以年輕人說法案協商,沒有民主是錯的
在歐美國家國會,98%法案都是協商通過
民主三原則:1)協商不表決2)多數尊重少數3)少數服從多數
但協商到台灣變成暗室交易,透明度不夠是錯的
比如說畢業旅行,全班決定去哪,一開始大家想去的地方都不一樣,如果馬上就開始表決
60個人有60個意見,根本動不了,只有將意見整合成幾個選項後,才有可能表決,在社會
議題上,將意見整合成投票選項就是政黨的作用,但即使整合成2個意見,比如說
畢業旅行去屏東或宜蘭,多數人想去宜蘭,也不會直接硬碰硬來表決,因為多數人希望
大家都一起去,希望說服少數人,因此也許會提案兩天去宜蘭一天在屏東,這就是
協商之後的妥協。
在政治運作上,多數黨藉由協商取得民主正當性的擴張,而少數黨藉由協商參與統治
將它代表的少部分民意灌進法案裡面。
用數學公式來表示,假設國會100席,K黨60席、D黨40席,有100條法案要表決
表決硬幹的正當性只有100 x 60% = 60
協商之後90條法案妥協了,10條協商破裂
正當性是: 90 x 100% + 10 x 60% = 96
多數黨民主正當性從60->96,少數黨將它們的意志灌進90條法案裡
剩下10條法案的表決show是給選民看,我們政黨的立場依舊堅定。
台灣錯是錯在,協商時因為不夠透明,政黨間妥協或交換的利益,多半是政黨自己的利益
而不是各政黨代表的選民們的利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04/5163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