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大家喊爽
實在不知道在爽什麼
根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第八條
本基金採統一管理,按政府別、身分別,分戶設帳,分別以收支平衡為原
則,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全數撥為基金。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應由基金檢
討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簡單來說
軍公教基金不論盈虧,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有最後支付的義務
另外再來看看本法第一條
為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
事項,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八條第六項及公務人員撫卹法第十五條第三項
規定,制定本條例。
政務官、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退休 (職) 、 (伍) 撫卹基金一併納入本
基金管理。
這就很不合理了
軍公教應該要脫鉤處理才對
尤其是軍人
領月退的大多是軍官(兵和士官幾乎領不到)
40歲左右就退了
中校月領6、7萬
上校8、9萬
將官雖然晚一點(升到少將的年齡大約快50)
可是少將月退就有十一萬
中將十三萬
上將十五萬(幾乎是部長級的薪水了)
這些軍官
還很喜歡說自己有多累,累的其實都是底下的小兵,他們在軍中根本就是土皇帝
回過頭來講
這既然是法律
就必須經由立法院修正
可是好像沒有人願意扮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