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口交 男童幫狼求情判緩刑
http://udn.com/news/story/2/1129019
2015-08-18 14:50:03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22歲徐姓男子從網路結識約14歲的少年,今年4月相約到徐的嘉義縣太保市租屋處,先替少
年口交,再將下體插入少年口中,性交得逞,事後遭少年母親發現,不過少年不希望提告。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認為徐男坦承犯行、現已知警惕無再犯之虞,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徐男當時仍為大學生,欠缺社會經歷,是非判斷能力尚未成熟,一時無法克制
自己的情慾衝動,到案後也坦承一切,在校時廚藝表現屢屢獲獎,目前於飯店做餐飲工作;
少年則表示事後沒有感覺難過、不想要追究。
法官認為,徐男素行尚佳,少年一再求情,斟酌現代社會多元,要尊重各類型交友情形,但
對14以上未滿16歲性交屬違法,為警惕徐男日後要謹慎行事,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