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廢核遊行靜坐阻交通 洪崇晏非首謀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大哲學系學生洪崇晏、公投護台灣聯盟召集人蔡丁貴去年參加「終結核四、全面廢核」
遊行,與群眾自凱道轉進監察院持擴音器對群眾喊話,被檢察官依集會遊行法的首謀罪起
訴,台北地院認為無證據證明洪、蔡為首謀,昨天判決兩人無罪。本案可上訴。
洪崇晏聆判後表示,這是他參與社運的第一件無罪判決,感到「很欣慰」。當天他只靜坐
,卻因拿麥克風講話五分鐘被認定是首謀,反核抗爭如果只造成車流不順暢,傷害的法益
很小,國家不應該祭出刑罰來處理。
檢警指控,洪、蔡去年四月廿七日參加遊行,未遵守申請路線,鼓動群眾自凱道往台北市
忠孝西路、中山南路口監察院附近聚集,並發表演說,警方舉牌告知已妨害交通及用路人
權益,群眾仍不解散,直到翌日凌晨六時市警中正一分局下令抬離群眾,路口交通才全線
通車。
判決指出,洪、蔡雖有參加反核集會遊行,但沒有證據證明兩人為首謀;警方四次舉牌警
告命令解散,執法違反比例原則,且解散命令未合法送達洪、蔡,警方執行顯有重大瑕疵
,檢方也無法舉證證明他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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