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學弟校內做愛? 造謠警找到了
2015-08-21
〔記者姜翔、邱俊福、吳仁捷/台北報導〕警專上週六發生4名實習班長對郭姓新生不當體罰案,事後網路瘋傳LINE對話截圖,署名「蝌蚪」者甚至指新生因在校內與女友做愛才被「電」;警政署督察室追查訊息來源,發現「蝌蚪」竟是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板橋分隊警員林科佑,昨約談林員,他承認所言「純屬個人臆測」,並無實證。
新北市警板橋分局昨晚表示,林科佑聽聞不實、未經查證的訊息,又加上個人揣測,在LINE群組散布,嚴重影響警譽,將依規定嚴懲。根據過去案例,林科佑須面臨兩支小過以上處分,新北警近日將召開人評會決議處分程度。
有警界人士私下認為,講直白一點,林科佑的說法與造謠有何不同?但遭林指涉的郭姓新生家屬及警專,昨都表示不會對林科佑提告。
署名「蝌蚪」的林科佑,是在取名為「木柵動物園」的LINE對話群組內,指「實情是那個學弟校園做愛被抓到,事情傳到警政署後,公關室介入調查」。林又繪聲繪影說「署長的意思是冷處理,僅對外表示牽手而已」,還說「結果家長白目,以牽手被體罰投訴媒體」,並提及「現在應該會有人去點那個家長不要亂,不然會退學處分(指郭生)」。
「純屬個人臆測」
由於內容太過聳動,立即在網路瘋傳,警政署督察室根據LINE群組內容,查出發文者是林科佑,林只好向長官說明,因之前有人用LINE告訴他「事情尺度(指牽手)有超越」,他才自行臆測,並在群組發文,沒想到內容外流,十分後悔。
警專副校長戴天岳表示,傳言所指發生性行為的地點「日新樓」,暑期都上鎖、無法進入;且調閱周邊監視器,並未發現新生和女友有異常行為。
警專昨約談郭生及其家屬,據了解,24歲郭生與弟弟同為警專34期新生,分屬不同中隊,郭生女友則在速食餐廳打工。據警專調查,郭生女友當日上午11點抵達學校,與郭生待在會客餐廳;約中午時,郭生家屬也到達,一行人再去校內停車場樹蔭下用餐。郭生女友說,當天因有工作,提早於下午1點多就離開,家屬則於下午4點多回家。
警政署表示,4名實習班長私下不當管教部分,除暫停其實習班長職務,也將從嚴追究校方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瘋傳警專新生不是在校「牽手」的LINE對話截圖。(記者姜翔翻攝自PTT八卦版)
瘋傳警專新生不是在校「牽手」的LINE對話截圖。(記者姜翔翻攝自PTT八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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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