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更新】火車上演1女戰18痴漢 判主辦人

作者: goodtour (滾兔兒)   2015-08-24 10:28:12
早在判決下來之前,我便已經知道判決的結果了。我連到場聽判都覺得多餘,於是沒去。
台灣的法律制度是這樣的:只要起訴,百分之九十都會被判決有罪,一審如果判決有罪,
在二審逆轉的情況也不多見,不能說完全沒有,但是有興趣的鄉民可以去查詢一下,一審
判決有罪,通常二審也是如此,民法刑法都差不多。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到底在抗爭什麼。不少衛道人士言稱:「明明就是你舉辦性愛趴,現
在被抓到了不過是活該,有何臉面進行抗爭?」
我要說的是,抗爭的本身並不是單單面對這一個案件而已,每一場抗爭的背後都有它的
意義存在,不論群眾是什麼看法,至少抗爭者本身要將訴求傳遞出去,讓社會聽聽不一樣
的聲音,這是民主的基礎,無論你喜歡與否。你可以支持太陽花或大腸花,你也可以討厭
反課綱或討厭反反課綱,但你不能因為別人的訴求你不喜歡,而去抹煞掉跟自己不喜歡的
聲音,這是相當法西斯的。
這個案件本身十分奇特,說根究底,一群合意的男女到底有沒有在密閉空間性交的權益

我個人認為是可以的(否則也不會辦這個活動了)。如果這群男女都是合意,那麼只要
這群人沒有公諸於世的打算,我認為這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相反地,一心一意要挖掘
其中內幕的記者才是犯了妨害秘密罪的兇手。但這社會似乎給了這群記者免死金牌似的,
讓他們可以毫無顧忌的行事,不需要查證便可以寫出長篇大論的報導,寫錯了也不用道歉
。(如果我有記錯,請糾正我,當時新聞寫說我們一行人為了尋求刺激,而將車簾拉開好
讓民眾觀賞,至少事後證明車簾從來沒有拉開。)遑論一干名嘴,抓緊機會踩一踩這群男
女,藉此彰顯自己的高道德為人。
面對這場抗爭,我有不能退縮的理由,跟我一起奮鬥的夥伴也是。我們都有同樣的信念
:法律應當保護合意男女的性交權,或者男男的性交權,或者女女的性交權。不管你喜歡
不喜歡,嚮往不嚮往,討厭不討厭,別人合意的活動,你都無權置喙,群交也好,同性行
為也好,你只是你,你不是他們。我們都沒有權力替他人作主,讓別人按照自己的希望來
進行生活中的一切,包括荒誕而天馬行空的性行為,比起讓別人只能按照你個人(或跟你
同樣信念的群眾)的意願來走,後者才是真正噁心之事。
我從刑事庭一路打到民事庭,刑事一審二審均判決有罪,奇妙的是刑二三一居然還能打
到三審,然後三審三度落敗。然後緊鑼密鼓的民事庭開打,一審二審也是有罪判定,我的
千般事實沒人願意採信,記者胡說八道一番,卻能成為法官判案的關鍵。誰可以摸著自己
的良心回答我,台灣的司法沒有問題?
台灣的司法機構,一如現行公家單位機械式僵化,有勇氣願意跳出來改革的法界前輩大
多已經被大環境的牴觸而將鬥志消磨殆盡,只剩下少部份的人還抱有對司法改革的一絲希
望,冀望這個制度能夠有所改善,有朝一日能夠走上正軌。不知道對台灣民眾來說, 司
法改革算不算是一種苛求?
我曾經試圖跟台鐵和解,但台鐵卻提出一些很奇怪的條件,像是除了在花魁po道歉文之外
,還需要在西斯版也po一篇同樣的道歉文。我想來想去想了很久,這跟西斯版到底有什麼
關係?我舉辦這個活動從來也沒有在西斯版po過文,我在花魁徵人的時候也沒有說過我是
西斯版某某某,我不是很能理解台鐵為何要我在西斯版道歉?
台鐵提出的和解條件還包含我日後不得針對此事發表任何評論,也不准我接受任何媒體
採訪,這點讓我很沒有辦法接受。因為我和一些朋友和團體已經在準備針對刑二三一條提
出釋憲,將來不管釋憲成功與否,一定都會有記者來問我問題,我卻不能做出任何回應,
這樣不是變相讓我沒有辦法提釋憲嗎?
就算你今天再怎麼討厭我,我再怎麼十惡不赦也好,你總不能不讓我提釋憲吧?
接下來就更好玩了,台鐵要我擔保日後絕對不在台鐵上面進行任何性愛趴。我想說的是
,台鐵自從火車趴事件之後,業績一路狂飆,客廳車業務神速成長,現在提出商譽告訴,
認為我侵害台鐵以致商譽受損,這件事本身就非常奇怪。民眾有支持我的,也有反對我的
,但卻沒有哪一方認為台鐵的商譽受到傷害,只有台鐵他們自己這樣認為而已,至於實質
損害更是沒有,業績都飆漲了,怎麼還會有實質受損?這場官司從頭到尾,說穿了不過是
台鐵的精神自慰罷了。
辦一次活動就招來這兩次沒完沒了的官司,別說我日後在不在台鐵上辦趴,跪在地上求我
我也不辦了。
像台鐵這樣,一個公家單位對民眾提出名譽損害告訴,本身就是一件很難讓人理解的事情
。在先進的國家來說,公家機關或者區域首長乃至於總統。是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以官告民先就失了三分氣度,況且國家機器一旦運轉起來,誰知道這樣的判決本身是不是
能夠公正公平。一個國家機關若自身行得正,又何懼民眾批評聲浪,若是行得不正,又豈
能堵了民眾攸攸之口?
很多人可能會說,「即使這樣又怎樣,這個判決跟我又有什麼關係?辦趴的人是你,你自
己活該!幹嘛扯東扯西?」可是我要說的是:你們錯了,這個判決跟每一個在台灣居住的
人都有關係,因為它跟國家年度歲出大有關聯。
台鐵要求我在四大報刊登A4大小的道歉啟事(還包含當初聳動炒作這個案子的蘋果日報,
真是諷刺),我粗略概算了一下,這樣的廣告費用大約需要台幣上百萬之譜。我當然沒有
一百萬可以支付給四大報,可是在判決定讞之後,台鐵便可以強制執行;簡單來說,台鐵
可以逕直去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然後回過頭來向我要求代位求償。說得更簡單一點,就
是台鐵先墊付,然後回過頭來找我要錢。可是我當然沒有能力支付,這樣就變成台鐵用國
家的經費刊登了我的道歉啟事,如果我到死一直都沒有償還能力,就變成國家虧空這一百
多萬了。
說穿了,照這個判決,台鐵可以堂而皇之用國家的經費粉飾它所謂受損的名譽。台鐵明知
道案發以後我已經無法維持穩定的收入,不可能負擔刊登道歉啟事的經費,卻仍然堅持把
民事官司打到底,難道就是想要有個理由來這樣使用國家的經費嗎?就諸位納稅人而言,
政府的經費怎樣使用,當然是一個和所有人相關的事,所以我才說我的案子和大家都有關
連。
再進一步說,這個判例一旦定讞,日後若有人在台鐵火車上進行口交或者活春宮或者其他
所謂可能傷害台鐵形象的行為(我相信未來可能還是會有),而台鐵也照此例提起賠償名
譽的訴訟,要是這些人也跟我一樣拿不出錢來登廣告(大部分人大概都拿不出來),那麼
因循此判例豈不是要對國家預算造成一個大缺口?台鐵的預算當真這麼充足?我們的國家
當真這麼有錢嗎?
不管你支持我也好,對我感到噁心也好,國家的預算可以讓公家單位這樣使用嗎?我認為
這需要深思,而且不是我一人深思,而是全體民眾都需要思考這樣的問題。一個公家單位
到底能不能宣稱名譽受損而對一般民眾提出商譽告訴?這才是我們需要思考的。
※ 引述《lovea (lovea)》之銘言:
: 【更新】火車上演1女戰18痴漢 判主辦人登報道歉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811/667633
: (更新:案情、照片)
: 3年前震驚全台的台鐵火車性愛趴淫案,主辦人蔡育林在被依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判刑6月
: 定讞。台鐵另提告要求蔡男在《蘋果》等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
: ,仍判台鐵勝訴,全案可上訴。
: 蔡育林被控2012年2月仿照日本A片的「電車癡漢」情節,包下台鐵車廂,找來自告奮勇的
: 女高中生「小雨」、18名繳了800元活動費的男網友,以及5名工作人員,搭上台鐵客廳車
: 廂舉辦淫趴,經《蘋果》踢爆後,蔡和5名工作人員都吃上妨害風化官司。
: 不過6名被告除蔡育林因收錢營利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外,其餘5名工作人員因沒
: 有獲得報酬,都獲判無罪。
: 事後台鐵不滿蔡育林辦性愛趴導致該車廂染上「下流、骯髒」污名,且導致台鐵商譽受損
: ,另打民事官司要求蔡育林登報道歉,一審以蔡男舉辦性愛趴除違反「鐵路運送規則」,
: 也使部分民眾對台鐵客廳車廂心生反感、排斥,因此判蔡男須在《蘋果》等4報頭版刊登
: 道歉啟事。(丁牧群/台北報導)
作者: Atwo (A兔)   2014-08-24 10:28:00
加油 你是對的!!!
作者: FantasyRyu (眩惑之龍)   2015-08-24 10:29:00
戰!
作者: joelihai (無敵垃圾桶)   2015-08-24 10:30:00
好像有點道理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5-08-24 10:31:00
支持你!!!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8-24 10:31:00
先去辦黨證啦 BTW你是踩到開窯子的那些大老的利益了
作者: hanchueh (RaidenHC)   2015-08-24 10:33:00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8-24 10:33:00
作者: mayday0304 (OH A OH A)   2015-08-24 10:33:00
我要坐個火車還要擔心上面有沒有體液喔?要開趴是自由 但請不要影響別人
作者: shihTWpeter (peterTW)   2015-08-24 10:34:00
有道理 但我還是不太能接受 抱歉
作者: u8702004 (台中妹都正)   2015-08-24 10:34:00
就跟601一樣 無罪台鐵就要接到無數申辦電話啦ww
作者: mayday0304 (OH A OH A)   2015-08-24 10:34:00
你跑到深山野嶺沒人會管你 重點是你在大眾運輸工具
作者: aCCQ (阿賢)   2015-08-24 10:34:00
你別在火車上搞不就好了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8-24 10:35:00
最後幾段腦補過頭了
作者: mayday0304 (OH A OH A)   2015-08-24 10:35:00
其他乘客沒有任何理由要承受你的所謂"自由"一般乘客是要去坐火車 可不是要去摩鐵休息
作者: pseudo (假事件)   2015-08-24 10:36:00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8-24 10:36:00
我沒參加到,我明明就要報名被肛
作者: pseudo (假事件)   2015-08-24 10:37:00
供殺小體液 一堆人脫鞋子放椅子上怎麼不說 老的年輕的都有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8-24 10:37:00
下次要在F-16上辦也是可以啦 只是有點難轉身
作者: specterglobe (中午我在睡覺)   2015-08-24 10:37:00
好像差點被你說服了,但推文提醒,地點是大眾運輸工具
作者: aCCQ (阿賢)   2015-08-24 10:37:00
快找18癡漢來推文 這篇文章推有點少阿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8-24 10:38:00
從契努克開始好了 阿帕契好像也沒啥空間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5-08-24 10:38:00
有絲襪給推
作者: lovemini (mini)   2015-08-24 10:38:00
本來就是一碼歸一碼 很多人的觀念就是喜歡把不相干的事
作者: nickblack326 (326是郵遞區號)   2015-08-24 10:38:00
基本上論點跟過程沒什麼大問題,惟一失誤就是選在台鐵列車,今天如果是在摩鐵應該沒什麼人會跟你囉哩囉
作者: mayday0304 (OH A OH A)   2015-08-24 10:38:00
去摩鐵當然知道前一對在上面干嘛 重點是這是火車
作者: pseudo (假事件)   2015-08-24 10:39:00
如果真的是封閉空間的話我認為是可以的 又沒礙到別人
作者: mayday0304 (OH A OH A)   2015-08-24 10:39:00
少在那邊說五四三 消毒確實? 哪位啊 SGS喔
作者: bbscry (高級台灣人)   2015-08-24 10:39:00
拖鞋在椅子上本來就不可以ㄚ別人闖紅燈沒被抓 不代表不抓闖紅燈
作者: hms5232 (未)   2015-08-24 10:40:00
推合意 又不影響別人 也非公開場合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08-24 10:41:00
敢做就要敢當 扯一堆歪理 請問台鐵是賣票給你去性交的嗎
作者: mayday0304 (OH A OH A)   2015-08-24 10:41:00
私人包廂是買斷永久權喔? 下一個承租的就不是旅客?
作者: pseudo (假事件)   2015-08-24 10:41:00
一個是警察在場還不抓闖紅燈 一個是警察事後追殺 懂?電影院也不是賣票給你進去喝可樂的啊
作者: JXDAVIDX (酸辣蝦湯)   2015-08-24 10:42:00
應該要立個法 求償金額不得高於被告的收入才符合公平
作者: nickblack326 (326是郵遞區號)   2015-08-24 10:43:00
唉~啊你私人承租的車廂好死不死就跑在大眾運輸的台鐵軌道上啊…公共事務很難不引起軒然大波啦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08-24 10:44:00
看你的回應 難怪每一審都輸 乖乖接受刑事制裁吧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08-24 10:44:00
火車真的不太適合,希望這活動之後可以多舉辦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8-24 10:44:00
原po你的網是用流刺網嗎xD一個早上這麼豐收你如果今天跟陸軍租CH-47SD說不定還沒事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5-08-24 10:45:00
哈哈哈 你跟我們講做什麼 又不是我們判你輸的XD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8-24 10:45:00
不然重型直升機比SOD什麼企劃還有創意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5-08-24 10:46:00
收錢辦性愛趴,道歉罰款;收錢辦阿帕契團,完全無罪。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5-08-24 10:46:00
IS的法律可能有明訂 可發生性行為的場所 違者皆罰
作者: yoyostar1990 (~Yoyo~)   2015-08-24 10:47:00
有道裡 但司法就跟馬英九講的一樣不能背離人民期待
作者: MattDemon (梅特.迪蒙)   2015-08-24 10:47:00
大大,我比較關心遊戲測試員的後續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8-24 10:47:00
終吉還不是過得好好的 啊人跑到那去了都說了黨證早點辦什麼事情都不用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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