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光罰沒用 馬英九籲發起社會運動反酒駕

作者: chenyjptt (cyj)   2015-08-25 06:27:05
※ 引述《B0858B ()》之銘言:
: ※ 引述《raichu312 (RahXephon)》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新頭殼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光罰沒用 馬英九籲發起社會運動反酒駕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總統馬英九13日赴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吉安派出所副所長藍周信的公祭弔唁,由於藍周信是
: : 遭人酒駕撞死,馬英九呼籲社會各界發起反酒駕的社會運動,從心做起。他強調,政府嚴
: : 查重罰,社會也要將反酒駕變成生活中必須遵守的一部份。
: : 藍周信5月3日遭酒駕撞死,因公殉職,13日舉行公祭,馬英九也特別搭乘總統專機前往表
: : 示哀悼。
: : 對於酒駕一事,馬英九說,他的內心很沉痛,優秀警官因酒駕往生,影響了他一家人的生
: : 活,而肇事者本人及家人的生活也被影響。
: : 他鄭重表示,酒駕是很嚴重的犯罪行為,跟故意犯罪只有一線之隔。馬英九也強調,自己
: : 上任後大力取締,也促成立法院修法,讓酒駕死亡人數從上任前的每年727人減至去年的
: : 169人,但還是沒辦法阻止悲劇發生。
: : 馬英九指出,酒駕並非嚴查重罰就能解決,而是要從生活做起,社會應發起社會運動,讓
: : 反酒駕成為一種生活風氣,讓民眾堅信,只要喝了酒,就不碰方向盤,讓反酒駕變成生活
: : 中必須遵守的一部份。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5-13/60082
: : 5.備註:
除了加重刑責外
而且加入"炫富條款",,有錢人喝酒開車外除了加重刑責,
再加上須重罰罰金(最後報繳年度所得[含資產]的 50%)
應該還要 加重 酒稅,, 並依 營業場所及酒精濃度 分級度課重稅 防治酒駕保險稅
最後 再 連坐罰, 同車的人 如果不知制止酒駕 ,一樣 重罰...(一車都喝掛了,那就都死了八)
上面刑責 不可以以罰金替代,,
未繳罰金 則就 管收...
(沒地方管收,, 那就 限制住居行動並上手銬腳鐐 ,, 讓世人看看不管別人死活的人,, 何來人權 )
作者: ttt95217 (略)   2015-08-25 06:28:00
我寧願有錢人酒駕就要發消費券給大家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8-25 06:29:00
如果酒駕判惟一死刑! 看誰還敢……
作者: aizuwakamazu (總有一天)   2015-08-25 06:51:00
真沒財產,連停車費罰金300都繳不起,這種上萬起跳的消費付不起啦心情不爽,跑去張,發洩,獲得交通被罰者的回響還不少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5-08-25 07:11:00
酒駕就以故意殺人罪處刑就好了
作者: knives   2015-08-25 07:57:00
中吉表示
作者: OGC218 ( = =』)   2015-08-25 09:24:00
那就有請白色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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