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苗縣府不再「攔截」 中央補助明年直撥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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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2015-08-25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爆發財政危機,就連中央政府各部會補助各鄉鎮市
公所的款項,也都遭縣府「攔截」!縣府昨天邀集各鄉鎮市長召開補助款撥付協調會,決
定從明年元月起,由縣府分二年按月攤還公所已代墊款項,而中央核定補助鄉鎮的經費,
縣府採專款專用方式直接轉撥公所。
公所代墊近三億 分兩年還
縣府財政艱困,統計至八月十一日止,積欠各公所約六億七千萬元,其中約二億九千餘萬
元已由公所代墊。
立委吳宜臻日前偕同苗栗市長邱炳坤、頭份鎮長徐定禎、縣議員陳光軒等人召開記者會,
猛酸縣府「攔截」公所的錢,呼籲中央直接撥款給公所,不要再經過縣府了!
縣長徐耀昌昨天邀請立委陳超明、徐志榮及各鄉鎮市長召開協調會,研商解決之道,避免
十八鄉鎮市公所公庫調度困難。
縣府說明,目前已接受行政院財務控管機制,公所代墊款項不屬於第一優先支付順位,而
財政部協調台灣銀行成立的融資平台,也僅限工程、採購廠商申請,公所、社團補助等不
屬於申請對象範圍。
有關待付公所款項中,應付廠商的工程、採購款,經討論、表決後,多數鄉鎮市長同意由
公所出面與廠商溝通協調,透過融資平台專案計畫解決問題,以盡速取得款項。
對此決議,邱炳坤則表達不同意見,他說,公所只能道德勸說,如果廠商不同意進入融資
平台,隨時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鄉鎮市公所只好乖乖付款,他對執行成效存疑。
中央補助鄉鎮市 直接轉撥
至於公所代墊款部分,由於公所非融資平台申請對象,徐耀昌決定,從明年元月起分二年
按月撥款攤還。明年元月起,中央核定補助鄉鎮市款項,縣府採專款專用方式直接轉撥公
所,減輕公所財政調度壓力。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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