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辣妹吸毒性慾高 計程車上嗨「搖搖」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警方接獲線報查獲李女吸毒,李女供出毒品來源是吳姓計程車
司機,兩人到案後卻為了脫罪,不顧車震情誼,互控毒品為對方提供,李女還抖出「愛愛
換毒品」情事,聽得員警臉紅心跳。
45歲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認識李女,見李女身形曼妙,皮膚白皙,拜倒石榴裙下,惟苦苦
追求多時未果,令他非常苦惱。去年3月得知李女染有毒癮,吳男認為有機可趁,便以免
費提供毒品方式喚起李女的青睞,此舉果然奏效,雙方經常一同吸食安非他命。
兩人吸毒後常處於亢奮狀態,性慾高漲,在住家、飯店等處發生5次關係,有次兩人在計
程車上吸毒,當場「凍不住」,直接把車廂當摩鐵,椅子打平當床,開始樂搖搖。
檢方調查,吳男自稱拿錢給李女,請她幫忙買毒品,但僅有單面供詞,無其他實際證據,
且李女對指控通盤否認;而李女無法明確指出吳男交付毒品的時、地,證據亦不明確,因
此雙方的轉讓毒品罪嫌不足,不予起訴。
但李、吳二人採尿後,毒品反應均呈陽性,足證施用毒品,因此檢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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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2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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