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於財源從哪來?洪秀柱說,將修改《就業保險法》第12條第3項,就業保險年度應收保
: 險費從10%提高至20% ,預計可增加20億到30億元。(中時即時)
有人說這是變相加稅之類的,錯了
新聞的寫法容易導致誤解
看似是在說要加收保費,其實不是
《就業保險法》第12條第3項: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促進失業之被保險人再就業,得提供就業諮詢、推介
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前項業務得由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委任或
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團體或法人辦理。中央主管機關得於就業保
險年度應收保險費百分之十及歷年經費執行賸餘額度之範圍內提撥經費,
辦理下列事項:
三、被保險人之僱用安定措施。
簡單來說就是:
政府可以依法從就業保險的資金裡面拿10%來辦理一些促進就業的服務
而洪營和國民黨立院黨團想要修成20%,多的錢就可以來支付這個給力計畫
我們要繳的保費並不會因此增加
今天如果說要多收保費、變相加稅,我還覺得沒那麼北爛
目前就保的費率是1%,你如果說要調高到20%
我會給你拍拍手,你有種
但不是,你不但沒有開源加收保費,還要增加支出
大家都知道我們政府的各項保險都有入不敷出、債留子孫的問題
結果今天你為了端出一個政策牛肉(甚至可能是假牛肉)
居然是先向子孫借更多的債
這就是國民黨政策買票時,遇到「財源為何」這種問題的一貫思考模式
不開源、不節流,但是修法讓政府能花更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