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販售黑心油 晉鴻負責人郭定判刑10年2月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8-28 19:24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莿桐鄉晉鴻、晉瀧、福瀧等三家公司負責人郭定,
涉嫌從101年連續3年,從越南進口飼料油及收購餿水油混充食用油,賣給正義、強
冠等食品公司,雲林地方法院今日重判10年2月,併科罰金900萬元,郭妻則因證據
不足諭知無罪。
去年屏東郭烈成販售餿水油案發後,雲林地檢署積極清查轄內可疑油商,在雲林縣
莿桐鄉查緝住址設同一處的晉鴻等 3家公司涉案重大,進一步調查發現掛名在郭定
、郭陳潘夫婦2個兒子名下的晉鴻、晉瀧、福瀧等3家公司,自越南低價收購製程不
明的動物油脂、動植物混合油脂等飼料用油。
該公司再佯稱為豬油或食用油原料,轉售給全國各地包括郭烈成、強冠、鑫好、進
威、正義、北海等公司、工廠及個人,製成食用豬油或其他名目食用油品後再轉賣
消費者。
判決書表示,除了自越南及香港購買劣質油外,郭也在全國各地以每公斤21.5元低
購蒐購餿水油,與進口的飼料油混合後,混充食用油賣出,這些黑心油全被吃下肚
,引起全國恐慌,且對國人健康危害甚鉅。
郭定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等三罪共判11年八月,併科金1000萬元,三罪
合併應執行10年2月,併科罰金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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