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5-08-29 09:32:14這不是特區!騎士嗆警:沒跟我對不起,為何要給看證件
▲男子不服警方攔查,直呼要找新北市長朱立倫、督察和記者。(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騎士日前行經新北市板橋文化路被警方攔查,沒想到他竟破口大罵,表示要找新北
市長朱立倫修理警察,還嗆員警妨害自由,「你不跟我說對不起,我為什麼要給你看證件
?」
「我懂法律,你當我不懂法律啊?」男子激動大罵髒話,「你不跟我說對不起,我為什麼
要給你看證件,你不跟我對不起,我怎麼讓你看證件」;海山交通分隊員警強調,依照《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執行公務中可盤查身分。
據了解,男子24日騎到一半突然下車,手提安全帽、牽車過行人穿越道,被攔車盤查身分
,他以為員警要開單,情緒十分激動,「我要把你搞掉」、「我跟你講你這不是特區,你
沒有資格叫我看」、「特區它可以任何人查人家資料,我這不是特區」,讓員警大吼「你
懂法律嗎」。
男子嗆聲要打電話給督察督察檢舉員警,還說要找記者,雙方在路口僵持20多分鐘,直到
支援警力到場要求帶人回警局,他才把身分證交出來。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警察為查證民眾的身分,可令其出示身分證等文件
以確定其身分,若無法查證,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
▼男子說,員警道歉才給看身分證。
原文網址: 這不是特區!騎士嗆警:沒跟我對不起,為何要給看證件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829/556895.htm#ixzz3kABtxz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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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4-08-29 09:32:00性別錯誤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5-08-29 09:33:00這一定是42689.2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08-29 09:33:00新北市長不是侯友宜?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8-29 09:34:009.2就是屌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5-08-29 09:34:00直接要烙特權找高官的....車輪牌?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34:00不過大概了解 本來就不能亂看證件
作者: charlie0112 (爆改Many63肛) 2015-08-29 09:34:00
三寶表示:三害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29 09:34:00警察濫權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35:00報導把民眾寫成刁民但事實上民眾是很有觀念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5-08-29 09:36:00民眾有做出任何可疑行為嗎?不然你警察可以隨意盤查?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8-29 09:36:00好奇 如果查通緝犯查非法移民 不能查證件?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36:00警察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隨機盤查吧?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8-29 09:37:00如果見到警察臨檢突然下車用牽的 是很可疑阿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37:00要有合理的理由說明你認為這人是通緝犯或非法移民
作者:
hihi29 (無)
2015-08-29 09:38:00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38:00新聞給很片面阿 搞不好他是不想等待轉用牽的...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08-29 09:38:00警察必須提出他的可疑行為才可以看證件阿,警察有提嗎?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39:00很好理解吧 他想要過斑馬線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29 09:39:00警察權希望明年民進黨上台稍微限制一下
牽車過斑馬線明明就是正確的 不然要高雄式兩段左轉嗎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39:00況且依新聞敘述 是隨機盤查 不是定點的臨檢喔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29 09:40:00國民黨的D當久了還真以為可以狐假虎威
作者: liusean (旁觀者) 2015-08-29 09:40:00
懷疑偷車不行?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40:00比較可議的是我要把你搞掉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8-29 09:41:00新聞看不出來是否隨機或臨檢 也沒寫警方是否提出理由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08-29 09:41:00我之前當兵在台中給我女友騎車載,被警察攔下看我女友證件就算了,他居然說你的證件順便給我看一下,馬的,車又
警察說你可疑就是可疑啦 警察不能任意盤查會很難做事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41:00但其實那樣也是交通違規就是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8-29 09:42:00被盤查者一直抗拒 本來就會更讓條子懷疑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42:00我兩個禮拜前也是同樣 開到一半被警車攔
作者: Liking (MP魂) 2015-08-29 09:42:00
一定有黨證
作者:
jqk910 (å°éŒ¯è·Ÿå¶çˆ¾ç†¬å¤œå½±éŸ¿ä¹Ÿä¸[)
2015-08-29 09:45:00就是想闖紅燈啊!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08-29 09:45:00警察這樣做是違法的歐,並不合法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45:00我是指用牽車過斑馬線 不是說警察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8-29 09:46:00巴嘎囧不意外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08-29 09:46:00抱歉orz
不完全違法吧~ 這有模糊空間. 警察如果有合理的懷疑,還是可以這麼做的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47:00警察那個合理懷疑說實在解釋空間很大拉...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5-08-29 09:47:00雖然新聞都一面倒批男子. 但本來就不能無條件看證件阿
作者:
jqk910 (å°éŒ¯è·Ÿå¶çˆ¾ç†¬å¤œå½±éŸ¿ä¹Ÿä¸[)
2015-08-29 09:47:00灰色地帶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29 09:47:00那位不是年輕人更不是八家將,跟你我爸爸同年級的
記者在亂寫什麼啊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根本不是這樣寫的啊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29 09:48:0050歲阿北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48:00我覺得你形跡可疑 你看看抗拒盤查更可疑 都給他講就好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49:00這件事 如果警察是要開單 看證件就合理了
警察是不能隨便盤查沒錯,但是常態上先配合,要申訴再
作者:
moocow (void)
2015-08-29 09:50:00台灣法律觀念最低就是警察+1
要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 牽車過斑馬線是能犯什麼 根本硬凹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51:00你都說警察不能隨便盤查 還要事後才去申訴?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51:00牽車過斑馬線本來就是違法的
作者: StylishTrade 2015-08-29 09:51:00
第六感覺得你很可疑吧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52:00牽車過斑馬線違法?哪條? 我是真的不知道0.0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29 09:52:00我懷疑你是強姦犯,證件拿出來
作者:
kidgot (jojo)
2015-08-29 09:53:00牽車過般螞現違法都說得出來 果然八卦板素質跟警察....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53:00因為你會超過那條停止線
作者:
Balders (無限希望 無限未來)
2015-08-29 09:54:00記者壓力很大呴 什麼都可以當新聞寫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54:00不想待轉牽車的狀況下 應該是綠燈喔
現在是不是要隨身攜帶大法官解釋文跟記者電話才能走路啊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8-29 09:55:00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8-29 09:55:00當然是紅燈啦= =
如果你認為被非法盤查,這要司法手段處理,而非當場吵
skylion 說的好像是正確的, 除非故障, 超過停止線就違法
當場當然要先自力救濟啊 不然乖乖給證件 再司法 怪怪的?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57:00怎麼會是紅燈...你待轉不綠燈要怎待轉...
法院的見解和警政署有些出入,警政署要再騎上機車才違法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09:58:00騎到待轉區 變成停到斑馬線在牽阿
警察權高漲濫用盤查,檢察官法官保護違反盤查的行為,最後傷害的都是臺灣的法治基礎
作者: wqj3701 2015-08-29 10:03:00
這很兩難,希望警察保護,又不給警察調查
作者: alexich1215 2015-08-29 10:10:00
警察隨便看證件本來就違法 司法機關長期配合裝死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10:10:00所以你得意思是就算警察沒有搜索票也要當下配合?違法搜索要給法院認定 你民眾乖乖先吞下去?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5-08-29 10:12:00臨檢這問題討論到翻了 多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識有好沒壞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10:12:00你要不要想想你說了什麼? 這邏輯會通 很恐怖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5-08-29 10:17:00新北好像蠻常這樣,有人路上騎車就被攔要求檢視身份,然後也不知道為什麼。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5-08-29 10:19:00警察隨意擴張解釋,反正一般民眾也不懂我們的公民課本又不會教這些,只會教沒用過的創制複決
有攔有機會 要問警察吧 不是常有新聞路上攔查看證件 就抓到毒犯通緝犯
作者:
yanchou (ruin world)
2015-08-29 10:23:00刁民
作者: thomas0924 (Thomas) 2015-08-29 10:24:00
警察本來就有錯,是把憲法當屎嗎
因為有所謂的同意搜索這種東西,加上"你沒犯法 為什麼不敢給我看?" 的神奇理論 ,實務上警察開車箱似乎沒看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5-08-29 10:25:00警察沒事檢查人家蓋麻
我活了30年除了在KTV之類的 或是違規看駕照 還真沒有在路上被看過證件
作者: thomas0924 (Thomas) 2015-08-29 10:31:00
牽車過馬路還被要求看證,警察好大的官威阿?
作者:
i9100 (i9100)
2015-08-29 10:31:00警察隨意擴張解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5-08-29 10:32:00突然下車牽車走 很容易被懷疑是不是酒駕看到警察想脫罪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8-29 10:32:00警察又來了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10:33:00誰跟你跳針 你的意思不就是公權力要強暴妳 就要給他上只能事後申訴 違不違法是法院認定不然被違法盤查民眾不是法官不能認定違法 要事後申訴被違法搜索 民眾突然變法官能認定違法 可以當下反抗?你邏輯不就是這樣?
作者:
zx3017 (okj)
2015-08-29 10:39:00垃圾警察 妓者拿出點腦子
作者:
Shxt (Shxt)
2015-08-29 10:39:00所以警察到底能做什麼事情
作者:
widec (☑30cm)
2015-08-29 10:42:00進了新北市 就是2.0的中統特區你不知道?
作者: mips 2015-08-29 10:45:00
我台大朋友有次10天沒刮鬍子穿藍白拖騎車,等紅綠燈被路邊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5-08-29 10:47:00這是那個律師嗎?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5-08-29 10:49:00故意把民眾寫成刁民,誰知道事實真是這樣嗎
作者:
Fisherboy (Fisherboy)
2015-08-29 10:50:00不是找柯p?
作者:
MIT8818 (台灣製造)
2015-08-29 10:54:00破口大罵←罵了什麼?要寫出來,再確定是否刁民。
對啦對啦~可不可疑鄉民最懂,警察執勤最好隨時上PTT問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5-08-29 11:06:00警方違法那拉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08-29 11:06:00樓上這種我稱之為 小孩吵架論述法我是指ageofline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8-29 11:09:00幹,先給我提出新北市長是朱立倫的證據啦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15-08-29 11:10:00憲法被警察踏在腳下
有些大路旁的小巷口 沒有待轉區 要回轉就是牽車過斑馬線呀
作者:
BabySatan (人間は敵!=﹏=+)
2015-08-29 11:15:00那有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出示身分證明嗎?
作者: ovarbda 2015-08-29 11:18:00
警察穿制服也要證件?
作者:
tonyian (巨水瓶)
2015-08-29 11:19:00無犯罪事實或行跡可疑者,無法強制要求看證件,警察
作者: ovarbda 2015-08-29 11:19:00
這是現行犯 就是要開單吧?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8-29 11:20:00一堆低能鄉民,鍵盤高手
作者:
ritallo (另一個開始)
2015-08-29 11:20:00噗 發現不是三寶 就開始ㄧ堆人腦補護航了
作者:
yao (ㄧㄠˊ)
2015-08-29 11:26:00給警察檢查一下會怎樣嗎?難道你希望壞人都不被臨檢到?
作者:
yjpu (Mr.flower)
2015-08-29 11:26:00一群低能兒 鍵盤說的頭頭是道 實際遇到還不是縮的跟什麼一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08-29 11:27:00反正鄉民看記者的報導就能判斷能不能查證,完全比現場員警還厲害
牽車還是屬於駕駛的行為,之前就有人酒後遷車被開酒駕
說給警察臨檢是義務的 麻煩看一下535號釋憲還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的完整條目
作者: mifxmax (阿給) 2015-08-29 1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