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535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份,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第6條(身分查證)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
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書都不讀好還想要什麼尊嚴?????????????
※ 引述《mars1985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直擊!依法盤查遭民眾咆嘯 警嘆尊嚴掃地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goo.gl/jygmzx
: 男子遭警方盤查身分,始終不願意配合出示證件,還大聲咆嘯,說要找市長、找督察跟媒
: 體。翻攝自陳律君的臉書。
: 2015年08月29日10:29
: 不過盤查身分,有需要搞成這樣嗎?
: 陳姓員警日前在臉書PO出一段長達23分鐘的影片,表示事情發生在新北市板橋文化路口,
: 他發現一名男子在路中對著員警咆嘯,上前了解情況,原來該男子原本騎著機車,看見警
: 察後下車,並將安全帽拿在手上,想要以牽行的方式通過人行道,警方上前盤查,並請他
: 出示證件,不料男子完全不願配合。
: 即便警方好說歹說,說沒有要開單只是要請他出示證件,該男子還是一直大吼大叫,嗆自
: 己很懂法律,要打電話找朱立倫市長、督察以及《蘋果日報》爆料,一旁也出現一名自稱
: 是該男子哥哥的民眾,表示是郵總的警衛,嗆以後郵總裡面的停車格拒絕讓執行公務的警
: 察停放公務車,雙方就這樣僵持不下。
: 直到員警找來警力支援,該男子也真的打電話把督察組找來,該男子才終於出示證件,這
: 齣鬧劇才落幕,陳姓員警事後在臉書感慨,感覺員警「尊嚴掉在地上了。」
: 他表示,平時警方盤查身分,只要配合出示證件的話,頂多1、2分鐘就完畢解決,但因為
: 這名男子無理不配合,耗費眾多警力、20多分鐘在他身上,他感慨,「這種狀況真的沒有
: 法律可嚴加應對嗎?」「面對這樣的社會風氣,還有多少人(警察)能抱持著熱忱走下去?
: 」(張鈜閔/綜合報導)
: http://on.fb.me/1IrHJyb
: https://goo.gl/3EYkMH
: 影片
: http://goo.gl/1p8LW4
: 雙方整整耗了20幾分鐘,直到督察組以及其他支援員警到來,該男子才終於願意配合。翻
: 攝自陳律君的臉書。
: http://goo.gl/b5VXEF
: 該男子出示證件後,事情才落幕,不過員警事後覺得尊嚴掉在地上。翻攝自陳律君的臉書
: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gXT22a
: 5.備註:
: 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