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交時間短」 男大生性侵高中女判緩刑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08-30 19:11:19
法官會這樣判明明是因為已經達成30W和解
沒有前科 女方也表示原諒
噓恐龍法官的倒是說說看刑度如何比較公正好惹
出一張嘴誰都會 嫌法官恐龍又不去考個法官實現你的正義
理組的人很奇怪耶~
※ 引述《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之銘言:
: 自由電子報
: 「性交時間短」 男大生性侵高中女判緩刑
: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就讀高中的少女小琪(化名),去年透過網路認識讀中國
: 文化大學的盧姓男大生,兩人相約看電影、泡腳,到了晚上,盧男邀約小琪回台北市
: 租屋處過夜,還掛保證「不會對妳怎麼樣!」小琪信以為真,隔天上午卻慘遭性侵,
: 士林地院審理時,盧男和女方以3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考量盧男還在念書,性交時間
: 甚短,認為無再犯之虞,判緩刑。小琪控訴,盧男以LINE跟她閒聊,相約6月20日出遊
: ,當天兩人去林森北路看電影,又到陽明山泡腳,時間接近凌晨0點時,她覺得應該回
: 家了,但盧男卻邀她到租屋處休息,並稱「不會對妳怎麼樣!」她看盧男態度誠懇,便
: 答應要求,兩人共乘機車,回盧男租屋處過夜。小琪回憶,隔天上午10點半左右,盧男
: 突然撲到她身上,意圖性侵,她奮力掙扎,大喊「我要回家」、「不要這樣」,但盧男
: 仍強脫她的褲子,還手搥床面威嚇「妳再亂動,等一下打的就不是床」,甚至伸手掐住
: 她的脖子,最後性侵得逞,射精在體外。判決指出,因盧男坦承犯行,且另有小琪的驗
: 傷診斷書、通聯記錄等證據,事證明確,此外,因小琪未滿18歲,是兒少法中定義的少
: 年,依法必須加重其刑。法官認為,盧男在審理時和女方達成和解,已賠償20萬元,並
: 願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再支付10萬元,考量盧男性交時間甚短,手段非兇殘,且盧男仍在
: 就學,如果中斷,未必對矯治有助益,判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提
: 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 http://goo.gl/HoMfby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8-30 19:12:00
通常會說死刑吧,我猜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15-08-30 19:14:00
所以只要時間短就OK?又不是針對你的文章是這則新聞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8-30 19:17:00
用錢買 ok 白嫖不行
作者: SShirakawa (這就是人蔘)   2015-08-30 19:33:00
北七膩…30萬那去吃魚喝茶不是更爽嗎
作者: camomie (camomie)   2015-08-30 19:43:00
新聞裡強調性交時間長短是…?? 時間短比較不過分?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8-30 20:01:00
考不上法官就不能罵恐龍法官?那你當不上總統 是不是不能罵總統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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