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賊偷車酒駕 車主被加保費

作者: rpg (rpg)   2015-08-31 10:12:17
華視
賊偷車酒駕 車主被加保費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508/201508311654476.html#.VeO4aH1EtG0
為遏止酒駕,去年三月一日起金管會規定駕駛人經查獲酒駕,
所駕駛車輛次年強制險就得加收保費二千一百元,規定認車不認人,
但新北市一名倒楣車主,他車輛失竊後竊賊酒駕遭逮,
隔年他竟被加收保費,直呼不公平。對此,金管會表示,
首次聽到類似案件,會替失竊車主撤銷。學者認為,
此案不該對失竊車主加收保費,且公部門間須加強資訊流通,避免再度發生,
新北余先生表示,
四月一日他的小貨車失竊,報案後警方順利在四月三日破案尋獲,
他在破案當天晚上十時許領回車輛,原本以為事件就此落幕,
但本月中旬要續保汽車強制險時,保險公司告知,因他的車輛有酒駕紀錄,
依金管會新規定,必須加收二千一百元保費。
余先生表示,經查詢,酒駕事件發生在四月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即車輛失竊時間內,他認為自己的車輛是遭竊,非出借他人,
如今要他承擔加收保費,「這實在太不公平了。」
記者向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案件管理課確認,
證實余先生車輛只有該筆酒駕違規紀錄。
開單警也幫喊冤,基隆市警察局正濱派出所長羅文覲表示,
當時竊賊駕駛贓車被警方尋獲,攔查後還發現竊賊有吸食毒品、酒駕情況,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他也幫余先生喊冤,「這事件真的和他無關。」
對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產險監理組一科表示,
此案屬非車主授權的違規駕駛行為,理應不必繳納加收保費二千一百元,
是第一次聽到類似案例,會再調查內部保險監理電腦資料是否有誤,
影響保險公司對保費的試算判斷,
目前會先以人工方式替余先生排除加收保費,政府應加強處理。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耀祥指出,
金管會內部系統應要能夠確認車輛是否是在失竊狀況下酒駕違規,
如有此情形就不該加收保費。他也提到,此類政策需政府單位跨部會合作處理,
公部門間也須加強聯繫,才能解決民眾問題。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15-08-31 10:13:00
所以我說酒駕就是個垃圾文化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08-31 10:13:00
反觀 ... 頂新 胖達人 亞太掏空 阿帕契 恩 ...
作者: fuccwoman (帥的亂七八槽)   2015-08-31 10:13:00
誰叫你的車這麼好被偷 活該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8-31 10:14:00
認車不認人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5-08-31 10:14:00
智障法律XD
作者: inmee (J)   2015-08-31 10:15:00
人在衰,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08-31 10:19:00
車人都要認吧
作者: NowQmmmmmmmm (滷蛇之王)   2015-08-31 10:20:00
也太雖什麼智障法規
作者: jerico (靠北攻城屍)   2015-08-31 11:10:00
應該要認人吧~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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