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八卦? XD
簡單說很奇怪,以前人家要叫你台灣你不要
現在你要叫台灣人家不讓你叫
1960年羅馬奧運大會指定用"台灣"
1964年東京奧運 台灣
1968墨西哥奧運 台灣
1972 "中華民國"
1976加拿大奧運 加拿大總理要求用台灣,我們退賽
1980年開始被逼著用中華台北
1960年7月,中華民國奧會便以「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the 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名稱,向國際奧會重新申請承認。
同年8月12日國際奧會在羅馬召開的第五十八屆年會中,同意中華民國使用與原名稱不同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但
認為中華民國奧會有效控制的地區僅為台澎金馬, 因此只能使用「台灣」或「福爾摩沙
」(Formosa)的名義參加比賽。
因此,1960年在羅馬舉行的第十七屆奧運,中華民國代表團因為抗議
大會限制代表團在參與開幕典禮、運動員制服和大會秩序冊等都僅能
使用「台灣」(FORMOSA)名稱,因而在開幕典禮中,由總幹事林鴻坦
手持「抗議中」(UNDER PROTEST)白布條走在「TAIWAN」名牌後面,
這是奧運會史上唯一一次開幕典禮抗議的紀錄。
此後,中華民國雖參加了1964年第十八屆東京奧運會及1968年第十九屆
墨西哥奧運會,但名稱問題始終含糊不清。
雖然國際奧會同意中華民國使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但實
際上,在參賽出場及大會的公報或文件上,仍稱中華民國為「台灣」,
因此名稱問題始終沒有獲得真正的解決。
直到1968年10月國際奧會在墨西哥召開的年會中,再度對中華民國奧會
名稱的問題提出討論,結果以32票對10票同意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至
此,「中華民國」正名一事暫告段落,名正言順以「中華民國」參加了
1972年的奧運會。
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開始前,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曾以「中國」名稱問題,
拒發給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入境簽證。
杜魯道要求中華民國代表團改稱「臺灣」才給與入境參賽。
後來,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得知後不接受此決議而不參加當屆奧運[10]。
1979年國際奧會在烏拉圭蒙特維多舉行第81屆執委會,
會中除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奧會會籍外,也通過繼續承
認中華民國奧會,但是對於會籍名稱及所用之旗、歌待
研究更改。當時中華民國國際奧會委員徐亨及體壇人士
於是多方面聯繫、協調,發動部份國際奧會委員聯署提
出修正案,並經大會以36票比28票通過修正內容,承認
在北京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Peking」,
而在臺北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Taipei」,
雙方使用之旗、歌則需另加研究,並須取得國際奧會同意。
但中國大陸方面對此結果表示無法接受[9]。
1979年6月及10月國際奧會主席基蘭寧分別透過波多黎各
聖胡安及日本名古屋執委會決議,採用通訊投票方式,
以62票對17票,將蒙地維迪歐決議案變更為承認中國大陸奧
會名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與國歌;中華民國奧會將在中華
臺北奧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的名稱下繼
續參加奧運會,但須提出不同於以往使用的旗、歌,並由執委
會批准。12月國際奧會委員徐亨向瑞士國際奧會總部所在地,
洛桑地方法院提出控告此政治性決定違反奧會憲章[9]。
1980年第十三屆冬季奧運會將於1981年2月在美國紐約靜湖舉
行,逼於時限,中華奧會代表隊乃在法律程式方面申請「假處
分」,請求停止名古屋決議之效力,爭取中華臺北代表隊在平
等權利情形下參加該屆冬運會。後來因瑞士洛桑法院認為中華
奧會所組代表團雖為國際奧會所承認,但不具會員資格,沒有
身分控告,基於此一理由,將中華奧委所提之「假處分」申請
駁回,中華臺北冬運代表團遂因而退出比賽。但徐亨控告違憲
部份則勝訴,於是國際奧會修改憲章,修改重點為[9]:
1981年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會主席薩馬蘭奇,就以1980
年的實質條款協議內容,雙方所簽協議書經由國際奧會執委會正
式通過,從此臺灣參加奧運會的名稱確定為「中華臺北」
(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