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期間修法疑自肥掏空 王令麟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被控東森力霸案,但一審漏審他
涉嫌在擔任立委時,推動公司法修法,致以紙上公司掏空亞太固網百億案,台北地方法院
重審後,今天判王令麟無罪。
全案緣於王又曾家族等人涉嫌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
力華票券案、友聯產險案、中華商銀案、亞太固網案及東森案,檢方於民國96年間起訴王
令麟等100多人。王令麟等人因部分案件已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入監服刑。
不過,本案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高院發現北院「漏審」一項背信案犯罪事實,為王
令麟擔任立法委員時,涉嫌利用推動公司法修法通過機會,讓非公開發行公司能私募公司
債,導致力霸旗下東豐公司等紙上公司,利用公司債掏空亞太固網逾新台幣100億元。
台北地院後來重啟審理,王令麟出庭時表示,修法是當時的社會共識,在立法院無異議通
過,修法後一年才發生掏空案,「說我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是本末倒置」,還說自己是
「細姨的孩子」,85年就離開力霸集團,出外創業創立東森集團,與力霸公司沒有資金往
來,案件發生後,力霸集團骨牌效應倒光,東森集團一間都沒倒,就是最好證明。
台北地院認定全案構成犯罪證據不足,今天判王令麟無罪。全案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8315010-1.aspx
5.備註: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8E%8B%E4%BB%A4%E9%BA%9F
王令麟
1995年,當選第三屆中國國民黨提名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1999年,當選第四屆中國國民黨提名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請問
各位魯蛇
黨證辦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