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大裁員 遭控勞資沒協商
宏達電大規模裁員,應要公開揭示計畫書,並在提出的10日內,與勞工進行協商,但被資
遣員工,至今沒有一個人看過解僱計畫書,也沒有人與宏達電進行實質協商。
桃園產業總工會等10餘人上午到桃園市政府陳情,他們指控宏達電日前裁員桃園廠未依規
定公開揭示解雇計畫書,也沒有與被解雇勞工進行協商,要求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立即中止
宏達電解雇程序,勞動局也應要求宏達電與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宏達電基層員工協商
;勞動局由勞資關係科長馮飛燿出面接受陳情書,同意介入調查。
桃產總上午陪同自稱是這次被宏達電解雇的員工、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理事長趙建輝、
自稱被宏達電解雇的黃姓員工等人到市府陳情,趙、黃2人指控,8月31日宏達電幹部說有
人找他,就把他們分別帶進有經理、人事等人員的房間,經理、人事當場表達公司要業務
緊縮,必須裁員,他們2人說不願意,還是在當天被帶離廠區,完全沒有協商。
桃產總認為,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四條,宏達電應該要公開揭示大量解僱計畫書,
並在計畫書提出10日內,與勞工進行協商,但被資遣員工,至今沒有一個人看過解僱計畫
書,也沒有人與宏達電進行實質協商,宏達電甚至在還沒有向勞動局提出資遣人員名單前
,就已經在進行資遣,要求勞動局應中止宏達電的大量解雇程序,並要求宏達電跟桃園巿
電子業產業工會籌備會和宏達電基層勞工協商。
馮飛燿接受陳情書時,表示勞動局會積極介入,要求宏達電公司儘速將大量解雇名單送到
勞動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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