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根本就不知道來龍去脈,是在判三小啊。
這件事情只要設身處地的想一下,其實就很好懂了。
線索一:
事發前聊天記錄,小燕寫「小紅(月經)來怎打」、「夠持久嗎?有前戲嗎」、
「偏要去汽車旅館」等曖昧語言。
線索二:
友人察覺詢問後,幫小燕報警
其實人妻跟男大生一定本來就有在曖昧的,
然後只是為了家庭和諧才說被性侵&因為有人都報警了只好否認到底。
其實齁,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這兩個人平常大概就會打情罵俏,
然後那天去男大生住處,大概本來也沒怎樣,只是看電視。
結果電視看一看之後,男生垃圾話講了一些,肢體也有碰觸,
接著人妻就自己親上來了。
後來男大生想更進一步的時候,人妻卻說不要,
只是其實也沒有很用力的反抗,
女生真的用力反抗就是會哭,會硬把你推開啊。
阿最後就被硬上了。
事後啊,男大生就想說:
幹以前你就跟我這麼曖昧了,那天也是你自己前半段超配合,
怎麼現在翻臉不認人啊。
(男大生覺得自己被仙人跳一樣,所以才覺得遇到神經病……)
(而且連球都不要了!!球超重要大概是簽名球)
沒想到其實人妻只是想說:
幹我說不要的意思是你太粗魯了,這樣感覺很差,我比較喜歡溫柔一點有氣氛一點。
(果然男大生還是太嫩)
後來人妻在LINE動態就打這些啊,就被友人發現然後報警。
(友人八成是老公的朋友吧)
最後人妻只好講得自己很可憐被硬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