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余姓男子外型帥氣醒目,5月逛大賣場時,見14歲少女身材姣好,涉嫌二度伸手襲
臀,被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他自稱患有強迫症才會伸出狼爪,最終獲少女
原諒,檢方不起訴處分。
檢警追查,余男(19歲)平時於廟口夜市工作,長相帥氣,為人風趣,有不少女生欣賞愛
慕。他5月前往某大賣場購物時,發現一名14歲國中少女獨自逛街,心生歹念,刻意走近
少女後方,涉嫌伸手偷摸臀部,再迅速逃逸。
少女驚覺異狀,轉身一看,僅看到余男背影,原以為是誤會一場,不以為意,未料余男食
髓知味,回頭走向少女繞到身後欲二度襲臀,被少女機警地一手撥開,並告知賣場保全報
警處理。
余男見事跡敗露,趕緊騎乘機車離開現場,但頭上戴的紅色半罩式安全帽,成為警方追查
線索,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後逮捕。
他辯稱患有強迫症,有吃藥控制病情,常忍不住偷摸女子臀部,先前被害人都心軟原諒。
少女看他心懷悔意,又頻頻道歉,決定撤告。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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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肥宅的話 會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