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心在滴血!前特警悲情上書警政署長 批「屆齡條款」逼退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唐詩/台北報導 2015-09-07 20:24
任職警界26年,好不容易成為北市「霹靂小組」特勤中隊成員,卻因屆齡被逼調職,不得
不離開從警生涯最愛的特警工作。一名童姓刑警昨(6)日晚間在FB發文至警政署「NPA署
長室」粉絲專頁,痛批特勤人員「屆齡條款」不合理,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面對屆齡條款,這名刑警感嘆,「我們的心在滴血」,「我們只能用『狡兔死、走狗烹』
來調侃自己」,「我們全被國家擺道了」。
這名刑警(SWAT TONG,編按,SWAT為特警通用之縮寫)透過臉書發文,向警政署長陳國
恩喊話,他對「屆齡條款」迂腐無理「無法釋懷」,希望署長傾聽他們這「一小撮人的心
聲」,改變不合理的制度,也盼有機會重回崗位服務。
童姓刑警文中先述說自己的從警資歷。他曾服務過10個不同類型的外勤單位,「但一直嚮
往進入「霹靂小組」,終於在民國92年(編按,該員服務10多年後)通過「特殊任務警力
訓練第四期」合格結訓,取得進入北市特勤中隊的資格,但當時因特中隊向力心極強,鮮
少有人調出」。
到了94年,當時在市刑大童姓警員才放棄改任十序列偵查佐的機會,機力說服長官將他改
派行政警察,調入台北市警局刑大特勤中隊,當時警政署並沒有『屆齡條款』的規定,因
此他「滿心期待加入霹靂小組的行列」,希望「在這個單位燒熱情,直至退休的那一天
」。
但童員放棄刑事積分,卻換來警政署在99年一紙「屆齡條款」規定,打碎他的理想。童員
稱,他透過各種體制內管道建議,「在無數次的特殊任務警力複訓座談會」中向警政署訓
練科大長官反映,願接受每年的職能檢測,以汰戰技或體能不適任的隊員。然而至今「得
不到良性回應」。
「用年齡判人生死,是否太違反工作權及專制殘忍」?童姓刑警說,他們對未來的信念開
始動搖。
童員在文中稱,「許多特勤的老兄弟在隊上已服務20餘年」,但卻在47歲時被強迫解編,
「丟至交通隊、分局、保大等單位,重新開始學習基層行政工作」,「空有一身戰技卻連
20幾歲的派出所小夥子都比不上」,「為國家奉獻自己的青春時光,苦練專業技能,「最
後落得47歲之齡掛一線三星站在街頭指揮交通的下場」。
他說,這導致許多隊員深感絕望,紛想趁年輕提早調離,免得日後被踢出特勤,再被外勤
小老弟笑我們又老又笨,「署長您可以感受這份落寞嗎」?
童員接著表示,各國軍警甚至國軍特戰單位,都非常重視經驗傳承與實戰經驗,而警署用
「年齡」作依據讓內外友軍甚至民間人士都覺得不可思議,「多少菁英份子在這不合理的
『屆齡條款』中黯然離去」,99年後至今,已有60人調出特勤,「即使撐到47歲的最後一
天,也被人事室強迫調走」。
「霹靂小組」在警界是一個最小的群體,付出的熱情、血汗凝聚「藍衫軍」的 警界光環,
「但現在因為『屆齡條款』使過去引以為傲的特勤警力分崩離析」,童員憂心表示,有實
戰經驗的老特勤紛紛掛冠求去,「整個隊大多剩沒經驗的20餘歲年輕小夥子打第一線」,
若因經驗不足、沒有沒有槍戰經驗的老學長傳承丟了性命,「誰又願意為這政策造成的影
響負責」?
童員還提到,他們原本想找保訓會或監察院申訴,「警政署在招訓我們時,並沒有年齡限
制,現在趕我們走,是否違反了工作上的『信賴保護原則』」?但他們還是忍耐,卻一次
次失望;而選擇重回刑事工作,又因規定在45歲前必須初任刑警,「結果更悲情」,這名
童姓警員的刑事資歷「全部歸零」,讓他和他的弟兄們覺得「被國家擺道了」!
儘管內文敏感,童姓警務人員的發文及粉絲頁上似已刪除此文,但該篇文章仍有超過1200
人按讚,而童員在撰寫過程中至少編修了10次,顯見其謹慎。有不少應為同僚的網友留言
聲援,大嘆「不如歸去」,但也有人留言勸他「放下吧」,畢竟已付出青春,無愧於心。
士氣因「屆齡條款」受打擊的「霹靂小組」是否可能出現跳船潮?今年6月,親民黨台北
市議員林國成質詢時曾指出,航警局要成立反恐中隊,這幾天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特勤中隊(霹靂小組)13名特警集體調到航警局,「難道是要逃離台北市府」?當時台北
市長柯文哲對此回應,他不知道這件事;市警局長邱豐光則表示,任何同仁都有權利做職
勤輪調或個人調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0e34a4a-aae8-4c22-8fd4-628edc98c294
5.備註:
特警申請調航警局的答案之一總算是出現了。
不過看西點軍校學成歸國卻抑鬱而退,在法國當傭兵經驗豐富的人卻只是從事文書工作
特勤不能以經驗傳承提高戰力亦不能擴大警方基礎攻防能力。
政府卻常常說沒有人才感嘆人人都不學好,不知道人才到政府手上到底可以成為什麼
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