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ohsing (不懈)》之銘言:
: 蘋果日報 http://0rz.tw/eEAre
: 短褲妹被警追送命 警「妳自己選的」
: 2015年09月09日07:40
: 日前因高雄警方追趕無照闖紅燈、出車禍傷重不治的短褲妹,引起熱烈討論,對於警方執法
: 行為更是爭論不休。
: 在新店碧潭派出所擔任巡佐的施富國,也針對此事在臉書發文。他在文中表示,在警專上課
: 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所以他認為警方追車不是他違規,而是懷疑他是「犯罪嫌疑
: 人」。施富國保守估計,制服警察巡邏查獲案件中,有過半數是嫌疑人違規。
: 施富國表示,一直以來長官總是要他們遇單純違規別追車、事後舉發就好,讓他不禁反問長
: 官、以及喜歡在談話節目耍嘴皮子的名嘴,要如何區分「單純違規」跟「有犯罪事實」?「
: 犯罪嫌疑人臉上沒有寫字啊!還有,你們以為我們就只是單純想開他罰單而已嗎?」
: 施富國也說,在台灣最不缺的就是嘴砲人,認為如果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人權,那還需要警
: 察、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
: 依法行政何錯之有?」。(葉國吏/綜合報導)
: 警察就該依法行政。
我乍看到這篇新聞也覺得這位警察是在主持正義,他的說法是對的
但是仔細想想,這種觀念好像還停留在人治時期,跟現代法治的基本價值觀有些出入
他的說法就是我看到你,感覺你好像有罪,就可以追捕你,這其實是陳舊的價值觀
現代法治的精神是,我看到你,感覺好像有罪也不能直接抓起來,必須先找證據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找證據的過程也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規範
這也是為什麼警察要先申請搜索令,不能看到你一副犯罪臉就進去你家搜索
在刑法上,這種精神就形成了無罪推定
不過其實台灣法治一直都還停留在有罪推定的階段,基層警察會有這種想法也不奇怪了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9-09 10:05:00美國警察也是有臨檢啊。
曾經看過一段影片 一個中2男滑滑板從警察頭上飛過 就帶走了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9-09 10:06:00
原來警察偵辦犯罪有無罪推定適用啊 那不是什麼案件都不必辦
作者: gz 2015-09-09 10:06:00
你是不是搞錯了? 警察本來就有盤查權, 跟直接抓起來差很多...
作者: liusean (旁觀者) 2015-09-09 10:06:00
沒安全帽 別說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9-09 10:06:00沒戴安全帽闖紅燈算不算證據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9-09 10:06:00闖紅燈+逃離,警察不用追?還好法律不是你訂的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06:00感覺好像有罪??????????? 啊不就沒載沒戴安全帽+闖紅燈了?
作者:
episdor (尋找)
2015-09-09 10:06:00不要亂用好嗎 搜索令跟臨檢是兩回事
作者:
p72910 (總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09-09 10:07:00...
作者:
comipa (綾崎若èœå®¶å¾¡ç”¨)
2015-09-09 10:07:00闖紅燈+沒戴安全帽就先違規了還搜索令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5-09-09 10:07:00文組邏輯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07:00建議你先把新聞看完再來發評論
好啦好啦 以後看到可疑都不要追,都待在所裡泡茶好不好?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9-09 10:07:00
無罪推定是法官認定犯罪時在用的
作者: LICENSE (安安阿蝦蝦) 2015-09-09 10:07:00
有罪推定? 你活在哪個時空?
作者:
episdor (尋找)
2015-09-09 10:07:00法治法院用 警察是負責治安的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08:00還是原PO根本回錯文
作者:
p72910 (總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09-09 10:08:00小屁孩的行為造成自己死亡 怪不得別人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9-09 10:08:00
當然像鄉民那種沒有標準 反正我就可以追的說法也不太對
已經違規了,微罪但是犯罪事實,當下判斷該追,就這樣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5-09-09 10:09:00警察看到違規 追捕沒有錯啊 為何你會認為這是人治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9-09 10:09:00你沒戴安全帽難道警察不用攔你嗎?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09-09 10:09:00太爽啦 你來當長官 警察泡茶就好
作者: Heartrock (認真學 打拼做) 2015-09-09 10:09:00
牛頭不對馬嘴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5-09-09 10:10:00警察形象不好不是因為追捕犯罪 而是柿子挑軟的
作者: pm1006 (噢麥嘎) 2015-09-09 10:10:00
現行犯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9-09 10:10:00還在柿子挑軟的 路上只有你未帶安全帽無照駕駛 不抓你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10:00路人隨便嘴砲一下 警察就不敢追 這才叫人治
作者: gz 2015-09-09 10:10:00
好在以原po的智商跟邏輯坐不到上位XD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5-09-09 10:11:00十幾年前老闆的親戚選立委 服務處被槍擊 警察獲報到場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09-09 10:11:00
阿就真的已經先違反法律啦
作者:
p72910 (總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09-09 10:11:00這警察我看要當一輩子的一線三星了,可憐。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9-09 10:11:00
針對對我10:07的回文 你真的知道你在講什麼嗎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9-09 10:12:00什麼叫做"追的程度"??我不懂?可否解釋??
要追啊,可是追的程度呢? 法律:警察只能追100公尺好了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5-09-09 10:12:00什麼叫追的程度?時速10km的追 跟時速100km的追?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9-09 10:12:00
實務上應該要監督的 是警察有沒有故意"創造"出追捕要件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9-09 10:13:00追的程度超好笑 你以為你獵豹喔 追幾百公尺就不追了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5-09-09 10:13:00結論原po文組邏輯 別出來害人
作者:
Nighteif (~花舞う街~)
2015-09-09 10:13:00以後都不用追了阿 反正多做多錯嘛
作者:
AWPER (awper)
2015-09-09 10:13:00要追啊,可是追的程度呢? <<<===那要追到什麼程度呢?
這樣說吧 一個拿了刀械揮舞和煙火滿街喧鬧的飆車族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