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這根本是事後諸葛吧...
: 今天是因為女生違規跑給警察追
: 然後車禍掛了
: 大家從事後角度去看認為警察追捕沒有問題
: 都因為心裡有鬼才造成意外
: 所以女生要自己負責這次的意外結果發生
: 但如果今天結果是那兩位女生不是無照也沒有其他違規
: 單純看條子討厭不想給他盤查
: 所以跑給他追 結果追到車禍掛了
: 那今天各位還是說警察好棒棒嗎?
看到條子討厭不想給他盤查
and
結果自己出車禍
兩件事有關連嗎?
警察違法欄檢,你可以依法拒絕,
但用路人駕駛交通工具,本來也要注意自己跟他人安全,
摔車要究責警察攔查的話,
那麼...
""因為警察想違法盤查我 害我摔車""
""肥宅好像想搭訕我 好噁心 害我要躲而摔車""
如果可以這樣無限上網 警察盤查我就是會害我受傷的說法,
那麼,以後警車在路上移動,所有的事故都可以宣稱
"因為警察想盤查我,害我驚嚇or分心而受傷"
: 我猜一定有人會說
: 如果沒有違規或違法的事
: 幹嘛不敢給警察盤查
: 尤其那句在警專學到的理論『見警就逃,非奸即盜』
: 簡直是至理名言啊
: 有這個想法的人
: 我認為你已經有百分之15的馬英九思想了...
: 而且我想大家已經忘掉一篇警察違法盤查的文章了
: 給大家復習一下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8637326.A.A45.html
: 最後
: 法律規範了那麼多國家在行使公權力時的限制
: 難道是為了保護違法違規的人嗎?
: 其實更多的是在保護沒有違法違規的人民不受公權力行使的騷擾
: 如果警察今天要用這種態度跟想法來執行公權力
: 而且各位也認可的話
: 那哪天各位在路上被警察任意盤查的時候就乖乖認命吧...
面對任意盤查,聲明拒絕,並告知警查不可以這樣做
比用自己的身命安全去跟他拼划算吧?
除非警察違法的事實已經到達某種程度以上,要不要用性命去拼是另外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