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無照躲警攔查亡 警:妳的死是自己選擇的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兩名15歲少女,日前無照雙載且未戴安全帽,為躲避警方攔查,造成後座陳姓少女
傷重不治,引發警方遇違規車輛,到底該不該追車的爭議,對此,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在臉
書發文表達看法,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
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本月5日,吳姓少女和陳姓少女在一處路口闖紅燈被警察發現,員警請她們停車盤查,兩
人疑因驚慌在巷弄亂竄,車速過快撞上轎車,駕駛吳姓少女傷勢穩定,但後座的陳姓少女
則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對此在臉書對此事件發文,他說長官總是三令五申說遇到單純
違規不要追車,事後逕舉就好,但是要怎麼分辯單純違規和有犯罪事實的區別呢?犯罪嫌
疑人臉上沒有寫字。
他也說,在警專上課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所以追車不只是因為對方違規,更懷
疑對方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邏查獲的案件中,保守估計有超過半數是嫌疑人違規
,被制服警察盤查而查獲,當中當然會遇到嫌犯抵抗,就會衍生追車甚至街頭搏鬥,你們
以為那些人會乖乖束手就擒嗎?
為何要求警察不追車,而非要求違規違法人接受警察盤查呢?假如只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
人權,那還需要警察、還需要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
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對此發文,網友正反意見熱議,有網友持反對看法「這案例沒錯,但見警就逃非奸即盜,
立刻懷疑是嫌疑人,不認同」、「腦殘觀念」、「警專上課是不上行政程序法唷?還說嘴
!」。
也有網友是持贊成看法「這警察誠實」、「選擇追不追是警方權限沒錯啊?為什麼這種小
事都要有爭議?」、「警察有好的也有壞的阿,這次的確沒啥錯」、「警察不追違規的,
那要警察做什麼」、「讚,但是會被說沒同情心」。
還有網友希望同樣做法也可以解決飆車族問題,「觀念正確,不過飆車族可以優先實施嗎
,每次都幾十上百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1175527
5.備註:
三寶就交通亂源 推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