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班認定 不是老闆說了算

作者: lvprada (敗家)   2015-09-09 12:07:06
勞動部受理行政訴願時,就認定「雇主先同意才算加班」是錯誤認知,若事後勞動檢查發
現出勤紀錄確有加班,仍會判定雇主應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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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法務司副司長表示,《勞動基準法》裁罰訴願最多,共有774件,舉例來說,最常
見的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未依法置備勞工簽到簿、或簽到簿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訴願
的雇主多半主張不知道法令規定,或「錯誤認知」勞工加班須經雇主同意後才能請領加班
費。
《勞工保險條例》訴願案也多達694件,最多的是失能給付不服核付等級;《就業服務法
》有576件,最常見逃逸外勞自稱外籍配偶,持假證件應徵工作,雇主未盡查證義務而僱
用,依法可罰15萬至75萬元。
法務司副司長說,訴願書不拘格式,是法律上提供民眾的救濟管道,依照過去經驗,罰款
有獲得翻案的機會,若不服訴願決定,可再提行政訴訟,如果認為地方政府的行政處分違
法、不當,都可以此管道尋求救濟。
https://goo.gl/Q04n5r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09 12:08:00
ㄎㄎ
作者: HD0621 (HD0621)   2015-09-09 12:08:00
政府嘴砲而已,現實世界還不是老闆說了算
作者: rsbbs0611428 (2)   2015-09-09 12:08:00
不排除出走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9-09 12:09:00
@2F,你不敢投訴的話,的確老闆說的蒜
作者: emega (^^~)   2015-09-09 12:09:00
鬼島慣老闆:勞基法是三洨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09-09 12:09:00
投訴了政府又不會做什麼事...
作者: HD0621 (HD0621)   2015-09-09 12:13:00
在鬼島 投訴=黑掉 在該公司也別想混了,等被逼辭職,失業
作者: SuperUp (( ̄▽ ̄#)﹏﹏)   2015-09-09 12:14:00
一查數年 個資外洩 重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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