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b6704 (歐賣尬到蚊子)
2015-09-09 15:58:21蘋果日報
【更新】第一次嘿咻8分鐘 法官認證:太短了
http://tinyurl.com/nw2undm
(更新:網友時間)
30歲酒店經紀人廖念祖去年1月送一名酒醉的酒店小姐回家,隔天被控性侵,廖男辯稱當
天是2人的「第一次」,且事先經過對方同意,但新北地院勘驗被害人住家外監視器畫面
,發現廖男送被害人到家至離開僅8分鐘,「若兩情相悅,應該不會那麼短暫」,且事後
廖男透過LINE傳多封道歉、認錯訊息給被害人,法官認定廖男觸犯乘機性交罪,昨判他3
年半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1月底,受害的酒店小姐酒醉後,酒店通知經紀人廖男前來處理,廖男發
現她搖搖晃晃,無法站穩,決定開車送她回家,抵達三重區受害女子租屋處後,女子拿出
鑰匙給廖男開門,然後在廖男攙扶下進房間。
事後,受害女子發現褲子都被拉到腿上,已遭性侵,通知友人陪同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提
告,但廖則辯稱當天是兩人的第一次「嘿咻」,而包括前戲、口交及性交,共10幾分鐘。
但新北地院勘驗監視錄影,發現兩人抵達,受害女子是步履蹣跚,已陷入意識模糊的酒醉
狀態,而8分鐘後,廖男則服裝整齊的走出女子房間,除不符合廖男10多分鐘的說法,也
認為若屬兩情相悅,事後應會盥洗、閒談,相處不會如此短暫,廖男行為較像是趁機對女
子性侵,慌忙逃離現場。
其次,廖男事後傳送的多封LINE訊息,是一再跟受害女子道歉、認錯,希望能給個改過自
新的機會,請不要再生氣等,因而判處廖男有罪;全案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由於監視器拍下廖男攙扶女子到家至離開,前後共8分鐘,不少網友與法官持相同意見,
認為若是兩情相悅,辦事怎麼可能才不到10分鐘就結束 !
還有網友提問:扣掉脫衣/穿衣/服裝整齊的走出女子房間,剰幾分鐘咧?
有人說,動作時間大概1分30秒不到吧,因為將女子拉到床上2分、脫衣1分、動作1分30秒
,接下來,擦乾、穿整齊、走出門約3分半,剛好8分鐘,顯示「這傢伙應該平日就訓練有
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909/687392/
備註:
法院認證的____男(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