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警專畢業 法治觀念水準的八卦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9-10 02:59:09
你只知其一
不知其二
讀行政法剛好讀到釋字535
所以對刑事訴訟法逕行拘提部分有印象
但沒念警察職權行駛法
所以你不知道什麼時機可以盤查
什麼時機不可以
第6條: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1)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3)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4)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5)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6)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第8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1)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2)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3)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1.看到警察加速逃跑 符合第六條第一款
2.無照 不戴安全帽 闖紅燈 符合第八條
3.超速逃逸 再次符合第八條
所以結論就是
這個情況 警察依法完全有權攔停他們
進行盤查
※ 引述《ZhangWuJi (討噓達人)》之銘言:
: 我在補習班念行政法 教什麼釋字我也忘了 只記得什麼要有相當合理犯罪可能才可以盤查
: 可是這個施富國警專畢業的 卻說"見警就逃、非奸即盜"
: 還說"我追車不只是因為他違規,我更懷疑他是犯罪嫌疑人"
: 所以意思就是說
: 你沒有相當合理的證據 就只是你個人自由心證的懷疑 然後就可以把人逼死?
: 還大言不慚的說 你死你的 關我屁事 這種冷血垃圾言論 完全不顧痛失愛女家屬的感受
: 讓我不禁覺得... 好像警專畢業 不只水準 還有法治觀念似乎... 難怪是警專畢業的...
: 上面長官都警大畢業的 都說不要死追了
: 為什麼警專畢業的 還能有自己的一套解釋? 難道警專比警大還厲害? 不知道無罪推論?
: 所以我想請問
: 警專學校裡面到底是在學什麼?
: 裡面的行政法跟大學法律系有什麼不同嗎? 還是只是參考用? 實務歸實務?
: 念警專是不是很好畢業?
: 有八卦嗎?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09-10 03:00:00
補推 等等有人會說高層都說不要追了
作者: Junticks (窮踢客)   2015-09-10 03:03:00
你認真惹~他是討噓王餒XDDD
作者: SCUMGS (MOFFAT)   2015-09-10 03:05:00
雖然很討厭警察,但這還是警察的基本權力,有符合就該執權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9-10 03:11:00
反正仇警的那些人認為警察最好都宅在派出所不要出來最好違規犯法的人都會自動到派出所自首
作者: jobshencbsil (很傻很天真)   2015-09-10 03:14:00
書唸成這樣,你到底在念什麼
作者: Jasy (傑西)   2015-09-10 03:20:00
無照通常也要攔了才知道 除非一看外表年紀就未成年的不過加速逃跑真是讓警察有合理懷疑
作者: nashmvp ( )   2015-09-10 04:48:00
第八條是「交通工具」,非人非人或行為第六條第一款有爭議,到底職權判斷的界線在哪還很不明確,可以這樣直接判斷有無違法之虞,大概只有包青天吧
作者: HaoCyuan (HaoCyuan)   2015-09-10 05:25:00
噓樓上,難道「交通工具」不是因為人的行為所以才會有危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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