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躲警狂飆釀死亡車禍 警:你

作者: guogu   2015-09-10 09:20:39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
八、交通稽查執行要領:
2.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對於攔檢不停車輛,應依規定逕行舉發
除現行犯或經合理懷疑為刑事犯者外,應避免追車,以免駕駛人驚慌失控,發生
交通事故等意外,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另應注意執勤技巧,避免突然或於
高速行駛中攔車,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交通壅塞。
警見違規只錄影 偷懶不攔 判撤罰單
https://goo.gl/GKwTLK
本魯並沒學過法律
想請問警察若是主張:
在當下情形進行攔檢開單並無困難
判例中說到警察執法應以「當場攔停為原則,逕行舉發為例外」
所以試圖攔車
且騎車少女明顯未成年
在當下有阻止其繼續行駛並調查車輛來源之必要
這樣的說法有沒有問題呢?
作者: ButterChung   2015-09-10 09:21:00
問法律人
作者: foxtse   2015-09-10 09:23:00
問呂冬近ㄚ
作者: u4yjp1213 (保安官)   2015-09-10 09:23:00
明顯未成年+未戴安全帽=現行犯
作者: charles20267 (Charles)   2015-09-10 09:24:00
設若沒攔車,少女後續遭車輛撞傷死亡,也會有人譴責警為何不當下攔停
作者: ezpeer15 (藍山咖啡)   2015-09-10 09:25:00
不單是違規 看到警察就跑 會被懷疑正常 小孩子也一
作者: countryair (countryair)   2015-09-10 09:26:00
攔停有停的話還需要追嗎?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5-09-10 09:26:00
除現行犯或經合理懷疑為刑事犯者外,應避免追車
作者: ezpeer15 (藍山咖啡)   2015-09-10 09:26:00
樣 沒什麼好上綱的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5-09-10 09:30:00
阿那個行政罰攬叫之多的怎麼不出來護航兩句錄影舉發還被判偷懶 阿不就很會逕行舉發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9-10 09:31:00
就現行犯啊
作者: hihimen (aa)   2015-09-10 09:32:00
現行犯是刑法,道路違規不適用,不然人人都可以抓闖紅燈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5-09-10 09:34:00
現行犯就是你當場抓到他偷車 只是懷疑不算現行犯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5-09-10 09:37:00
攔檢不停還加速逃逸 是否能合理懷疑有犯其他罪?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9-10 09:40:00
有可能是騎贓車啊 所以可以算合理懷疑啊一堆人亂告人詐騙.性侵也是合理懷疑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5-09-10 09:41:00
那警察看到穿著清涼的也可以懷疑是酒店妹嗎應該要有明顯的地方比如車牌有問題之類的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9-10 09:44:00
樓上還真的有喔 半夜看到穿著清涼+恍神恍神一堆警察馬上懷疑是酒店妹 因此查到不少毒品呢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5-09-10 09:45:00
車牌有問題也是行政罰阿
作者: ajeroboy (阿樂)   2015-09-10 09:55:00
我只能佩服護航者 呵呵呵 哪天輪到你身上 別雙重標準
作者: max1121 (呼呼呼)   2015-09-10 10:06:00
雖然我是傾向警察出包 不過回到正常討論還是給推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5-09-10 10:07:00
輪到我身上我會乖乖停車接罰單啊,有什麼問題?不偷不搶不違規不酒駕不吸毒,停車受檢有什麼問題?
作者: cccwahaha (死老百姓)   2015-09-10 10:11:00
一堆人用職業來二分法也很奇怪...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5-09-10 10:21:00
搞錯了吧,你不偷不搶不違規為什麼要跳下來受檢,有事嗎?停車簽罰單的尊法義務是有違規前提事實在先,釋字都解釋過不能隨便攔停了,台灣人到底有多奴啊…
作者: sumins (sumins)   2015-09-10 10:24:00
你只知道他違規 你不知道他未成年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9-10 10:28:00
阿這女的就已經有違規前提在了阿... 不就該停車?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5-09-10 10:28:00
基本上警追的限度也只能限於外觀所見的闖紅燈,而不能直接跳到無照駕駛,用不追怎麼知道他怎樣怎樣,是完全沒念過比例原則嗎
作者: ezpeer15 (藍山咖啡)   2015-09-10 10:30:00
鍵盤辦案欸 厲害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5-09-10 10:30:00
沒有說女的不該停,只是同仁講的明明就是沒法治觀念的屁話還一堆人讚聲很低能另外公權力行政講究權責相符,你要執法公權力如果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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