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土地現值:主要是作為土地增值稅的課徵計算之用,
屬於交易稅,只有在非繼承或遺贈為登記原因的不動產移轉時才課
徵。理論上公告土地現值應該以「比較法」為主。
公告土地現值是為了課徵土地增值稅,在於去除地主不勞而獲
,實現漲價歸公,故公告土地現值應趨近土地市價。
二、公告地價:主要是作為地價稅的課徵計算之用,屬於持有
稅,每年課徵一次。理論上公告地價應該以「收益法」為主。
公告地價是為了課徵地價稅,應考慮地主之負稅能力。負稅能
力主要依據土地收益大小,而收益地價即反映土地收益大小之地價
,故公告地價應趨近收益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