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若續營業... 交通部:將持續開罰
2015年09月11日 04:10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中時
優步(Uber)在台經營計程車業務爭議不斷,法院昨(10)日判決Uber應勒令停業;對於
判決結果,交通部表示「哀矜勿喜」,Uber日後若繼續在台營業,將依法行政、持續開罰
。
Uber近年以無營業登記的自用小客車,俗稱白牌車營業,在國外受歡迎,但也引發不少合
法性爭議,且陸續發生有乘客受害,許多國家紛紛禁止。Uber前年進軍台灣市場,交通部
多次表達希望業者以合法方式申請營業,但Uber屢勸不聽。
交通部路政司官員指出,Uber近幾年招攬無營業登記的自用小客車,以兼差賺外快方式營
運,交通部認定Uber有營業運輸事實,依公路法開罰,但因Uber公司登記為資訊業,無法
強制勒令停業。
交通部指出,未來Uber若持續招募未具營業資格的駕駛與車輛,並向消費者進行促銷活動
,仍將依據公路法等法規,開罰Uber及違規加入Uber的駕駛。
公路總局也呼籲車主,若加入接受派遣違規營業,將按公路法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
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至6個月。(工商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911000062-260202